随着2012定额出现,根据【京建法(2013)7号】文件规定:
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2001定额将逐渐淡出预算人员的视线,因此还是多写点2012定额的东西比较好。
一些童鞋问:2001定额计价取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在2012定额、清单计价中怎么没有。
其实不是没有,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对于如今日益强调的安全文明施工,这个在2001定额还不怎么受待见的项目,如今成了措施费里第一项,而2012定额的临时设施费就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了。详细内容我在《浅谈“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写过,就不多说了。
至于,有的童鞋问的临时设施的一些细部内容定额是否没有考虑,比如用C25与C30铺的临时路面,价格是不同的,但计价却没变。其实定额取费对这方面没有那么细致的划分,临时设施费相对整个工程而言所占比重比不是很大,临设经常外包,也比较容易根据取费进行投标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