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的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应通过详细的图纸审核、现场勘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细化、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评标等工作程序上进行综合分析控制,规避实施过程中自身的风险,促使各项目的顺利建设。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
1造价在招投标工程建设时的重要意义
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既是设计阶段概算造价和预算控制的实现,还是对工程大小、投资规模的一种体现。招投标时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第一道程序,随着法律系统的完善,招投标方式的投标竞争方式可以有效的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期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还可以保证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种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得到了许多发达国家的青睐,美英等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2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
作为招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企业进行投标报价和公平竞争的基础。现阶段由于施工图纸编制时间短等原因,大多数工程建设项目普遍存在工程项目划分不清楚、清单范围不明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清单规范计算规则不相符等现象,从而导致中标后承包人向招标人提出索赔、争议,甚至产生经济纠纷。
2.2招标控制价不客观
目前施工招投标项目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出最高控制价,而以最高控制价为基础,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废标。因此,最高控制价的确定显得十分重要。然而现价段由于最高控制价编制时间短,造成编制单位无法对工程现场、材料市场、材料品牌档次进行全面充分了解,因而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不够客观。同时,一些招标人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味追求节约投资、不顾客观条件、人为压低工程造价现象。而在一些时候施工单位明知标价不合理,但为了中标,依然接受,造成了“未干先亏”的被动局面,只能在后来施工过程中不断的索赔、变更,甚至在工程材料上大做文章,结果造成工程造价控制的失调和工程质量受损,最终使得招标人、中标人双方都蒙受损失。
2.3合同条款不全面
现阶段各项目招标文件均是将之前招标文件稍作修改就公开发布。而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会对前招标项目的合同进行跟踪及总结。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约定不够全面,可能导致在将来出现的争议或结算时扯皮现象的产生。例如,有的招标文件对施工招投标风险范围未做详细准确的描述。有的合同条款虽有约定主要材料涨价风险幅度,但却没约定主要材料的种类。有的虽有质量保修金,却没质量违约金等因合同条款不全面造成将来工程结算时的争议问题。
3在招投标阶段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方法
3.1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是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
招标文件中重点要求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是招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针对一些不仅周期比较长而且资金消耗量也十分巨大的工程项目。那些信誉度高、管理水平一流、技术水平先进、合同执行隐患少的投标人是最佳的招标对象,因为这些优势的存在,授予这些投标人的工程项目可以保证工期按期竣工以及工程造价的最高利用率。
3.2投标报价评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另一关键
及时进行信息的交流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实现工程招投标的实质。投标人投标时应该考虑自身的实际资金实力情况并且考虑竞争对手的实际情况再进行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的不正当投标报价可能会给招标人造成无法避免的造价弊端,因此,投标报价时一定要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保证工程造价的法制性、规范性、科学性。
3.3保证工程造价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关键
(1)施工方案的合理选择和施工场地的合理选择。投标前有一套合理科学的建设方案并有严格的图纸设计是保证竞标成功后顺利竣工的捷径。在设计图纸时,对施工所用材料进行严格的限价,一般的土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水泥,钢筋等价格浮动不大,但是对于一些装修的材料,可能由于质地、品味、型号的不同产生较大的价格差距,如果不严格遵照图纸的要求,工程造价就会出现误差,增加不必要的矛盾,因此对于图纸中已经标明的材料选用,最好不要更改。在设计图纸时,有些不合理的地方是在施工阶段才会暴露出来的,因此招标人在确定投标人之前应该认真的比对各个投标人的图纸合理度,减少施工期间可能遇到的障碍,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招标文件条款的严谨性。对于招标文件的条款项目应进行严格的编制,应具有严谨性,保证文件的有关条款与施工合同的相关条例想吻合。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内容应明确,没有歧义。合同的履约担保形式是保证双方权利义务顺利实现的有效约束,建议招标文件中应提前约定合同履约担保方式。合同投标人投标的前提是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而招标单位也是根据投标人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投标人的,施工合同基本上是依据投标文件来签订的,若因为一些企业的礼仪关系,签订一系列的背离投标文件或投标书的附加条款,将会对施工合同的签订或是以后的施工过程造成难以解决的纠纷麻烦。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书的时候应严格遵照投标文件和投标书。
3.4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在合同签订前,要仔细分析合同条款,区分开明显的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和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对于明显工程价款条款中的施工合同价款,采取趋利避害的原则,属于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可采用固定价款;对于规模大、工期长的,采取可调合同价款,以预防不可预计风险因素。
关于合同文件部分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均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将项目管理融入合同条款中,尽量将风险量化,责任明确,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目的在于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形成,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合同应明确以下款:
(1)计量计价相关程序。计量程序、工程变更程序、索赔处理程序、价款支付程序、争议处理程序等。编写时注意明确具体步骤,约定时间期限。
(2)有关工程计量条款。注重计算方法的约定:(一般按净值计量)严格确定计量内容,加强隐蔽工程计量的约定。计量方法一般按工程部位和工程特性确定,以便于核定工程量、便于计算工价款为原则。
(3)有关价款的条款,特别注意价格调整条款。①约定合同中未标明价格的,或无单独标价的计价方法。或计价公式、或计价原则。②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③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总之,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条款必须有明确细化的内容,尽量减少模棱两可带有争议性的条款出现,少留活口,为以后工程变更结算拟定方向性、可操作性强的条款。
(4)双方职责条款。为进一步划清双方责任,量化风险,应对双方的职责进行恰当的描述。对那些未来已可预见(如现场常发生的停电)并可能影响造价的事件和情况明确各方的责任,尽量减少索赔和争议的发生。
(5)索赔条款。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争端解决方式等,制定的条款要责权明确,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
4结语
总之,面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所出现的种种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积极应对,采取合法、科学、有效的措施,以节约工程成本、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周和生,尹贻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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