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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价模式比较与分析

摘 要: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含义、作用、要求、意义等,通过对两种计价模式的差异进行剖析,全面阐述新的计价方式下的计价思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清单计价;定额计价;联系;区别 
  1 定额计价含义 
  定额计价模式,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所采用的行之有效的计价模式。其根本方法是“单位估价法”,即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统一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及其单价,以及配套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再在直接费的基础上计算出各种相关费用及利润和税金,最后汇成形成建筑产品的造价。 
  以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定额计价实际上是国家通过颁布统一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以及概算、预算和有关定额,来对建筑产品价格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2 工程量清单概述 
  2.1 工程量清单的产生 
  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y BOQ)是在19世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为业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为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提出的背景: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最终目标建立的要求——建立完全以市场形式价格的造价机制; 
  (2)我国工程造价需要降低提出的要求; 
  (3)我国建筑市场的交易双方需要平等交易的要求; 
  (4)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 
  2.2 工程清单计价的定义 
  工程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助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这种计价模式国家仅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即“四统一”),由各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建筑产品价格。 
  3 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联系与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解决了对工程造价计价不合理、不适应现阶段发展带来的弊端。从本质上看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从形式上看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提高国内队伍参与国际化竞争的适应性,有利于对外开放的交流;从责权利关系上看符合合理的风险分担原则,实现了双方的风险共担,责权利对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既存在较大的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 
  3.1 定额计价模式与清单计价模式的联系 
  从发展过程来看,我们可以把清单计价模式看成是在定额计价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新的计价模式,这两种计价模式之间具有传承性。 
  3.1.1 两种计价模式的目标相同 
  不管是何种计价模式,其目标都是正确确定建设工程造价。 
  3.1.2 两种计价模式的编制程序主线条基本相同 
  清单计价模式和定额计价模式都要经过识图、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费用、汇总工程造价等主要程序来确定工程造价。 
  3.1.3 两种计价模式的重点都是要准确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是两种计价模式的共同重点。该项工作涉及的知识面较宽,计算的依据较多,花的时间较长,技术含量较高。 
  3.1.4 两种计价模式发生的费用基本相同 
  不管是清单计价或者是定额计价模式,都必须要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其不同点是,两种计价模式的费用划分方法、计算基数、采用的费率不一致。 
  3.1.5 两种计价模式的计费基本相同 
  计费方法是指应该计算那些费用计算基数是什么、计算费率是多少等。在清单计价模式和定额计价模式中都有如何取费、取费基数、取费费率的规定,不同的是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及费率有差别。 
  3.2 定额计价模式与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 
  3.2.1 计价依据不同 
  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3.2.2 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形式有差别 
  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2.3 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2.4 招投标形式不同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招标人不仅提供图纸,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企业自主报价,低价中标的评标原则,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增加。采用定额计价招投标,招标人只是提供图纸,企业报价执行的是现行定额,评标一般是综合打分,当然报价占的权数大。因此,形成的中标价也不同。清单中标价是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施工方案,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工程造价,也就是社会先进水平的价格。定额中标价的价格一般是在标底一定幅度内,也就是超过标底这个中准价一定幅度就废标了,而标底的编制是按定额这个指导价计算的,所以定额中标价,是政府指导价,是社会平均水平的价格。进一步说,招投标的结果也有所不同。清单招投标,确保了双方都是赢家,都获利。定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和自主行为都受到了限制。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行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期低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 
  3.2.5 计价、管理方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不仅在表现形式、计价方法上发生了变化,而且从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上都发生了变化。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对定额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定位。多年来我们力图通过对定额的强制贯彻执行来达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种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确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以政府行政行为作为对工程造价的刚性管理手段所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要寻求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从定额管理转变到为建设领域各方面提供计价依据指导和服务。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定额管理方面的转变。工作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综合单价形式,并由企业自行编制。 
  3.2.6 计算规则不同 
  (1)计量单位的变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如m、kg、t等。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除基本计量单位外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100m3、100m2、10m、100kg等。但是大部分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不一致的例如:土(石)方工程中“计价规范”项目名称为“挖土方”,计量单位为m3:“预算定额”项目名称为“人工挖土方”,计量单位为100m3。 
  (2)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工程量清单对分项工程是按工程净量计量,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则是按实际发生量计量;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是按实际完成完整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并以主体工程的名称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对工程内容进行组合,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其组合的是单一工程内容的各个工序。 
  (3)计算方法的改变计算方法的改变是指在对工程实体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有关规定的改变。主要表现在清单项目工程量均以工程实体的净值为准,这不同以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要求对工程量按净值加规定预留及裕量来计量。 
  3.2.7 价格的来源不同 
  传统定额模式下由于价格由政府统一定基准价,只用系数调整方法的表态价格管理方式管理动态变化的建筑市场,没有把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工程建设的特点之一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消耗部分由工程设计决定,而施工方法、手段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应由承包人自行决定,然而传统定额模式基于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将工程实体消耗费与施工措施费捆在一起,将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本属于竞争机制的活跃因素固定化了,这不利于发挥承包人的优势,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使市场的参与各方无所适从,难以最终确定个体成本价。 
  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构成工程的所有价格是由承包人依据定额的消耗量、价格信息等各种要素,并结合企业目标、竞争对手状况、经济需求等情况自主决定的。由于建筑产品是成千上万种不同规格的建筑材料通过人工、机械进行有序组合而成的产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清单模式下提出了及时提供各类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单价等动态变化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不断收集、编辑、发布各类价格信息和价格指数,指导承发包各方正确计算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李宝英.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M].第1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3]申玲.工程造价计价[M].第1版.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4]沈杰.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5]邵怀宇.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6]徐学东.建筑工程估价与报价[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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