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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的造价控制

 摘要: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关键是控制工程的结算造价,本文对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结算审核进行了简单讨论和分析,并提出了结算审核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并初探了招投标文件中应尽量明确的争议条款。 

  关键词:建设工程;竣工审核;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是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审核以承包合同为基础,结合工程变更、签证等,根据执行的有关定额、取费标准,市场行情变化影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可调的范围,对施工单位所报审的竣工结算中工程量的大小、变更签证可调整内容范围、取费的高底进行审查和复核,检查是否存在多算、漏算和错算,确定符合实际施工情况的竣工结算造价。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筑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近年来,我们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重视不够,合同在制定过程不同程度地存在合同内容不够详尽、专用条款约定措辞不够严谨、表达不清楚、操作不具体等问题,为竣工结算留下了合同纠纷隐患。现场签证文字表述不清,手续不完整在现场签证中也较常见,从目前许多项目的执行情况来看,乱签证现象比较严重,该签的签,不该签的也签,使合同外增加的费用很多。量、价计算误差较大,结算造价水分含量较高,也是结算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充分说明了竣工结算方面仍存在着不规范和人为因素,因此加强竣工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管理,保证结算审核的正确性、合法有效性就显得十分重要。 

   笔者认为规范竣工结算审核,加强造价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审查送审资料的完整性 

   资料的完整、有效、真实是得出客观、科学、可信的结算审核报告书的保证,是做好结算审核工作的基础。在审核中,经常发现送审资料不完整、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显得日益重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发生较大设计变更的,应由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变更施工图,由审计部门审定变更施工预算,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减少不必要的签证,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一般工程结算的审核依据如下(按形成阶段划分): 

  1、招标阶段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等; 

  2、合同签订阶段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等; 

  3、施工阶段资料:图纸会审资料、打桩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联系单、施工会议纪要等; 

  4、采用的建设工程定额及信息价等。 

  (二)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审核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核。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以及高级装饰项目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土石方分部中的基础土方,清单计价中按基础详图的界面面积乘以对应长度计算,不考虑放坡、工作面。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如水表、卫生器具的阀门已计含在相应的项目中,阀门不能再列项计算安装工程量。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基础T型交接计算,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重复计算等。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核实,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三)审查设备、材料的预算价格 

   设备、材料预算价格是施工图预算造价所占比重最大,变化最大的内容,应当重点审查。审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真实价格及价格水平。若是采用市场价,要核实其真实性,可靠性;若是采用有关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要注意信息价的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要按规定调整。设备、材料的原价确定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的各项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差错。 

  (四)审核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审核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是审核结算所列项目的合理性。注意由于清单计价招标中漏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纪要等发生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问题;工程项目、工作内容、项目特征、计算单位是否与清单计算规则相符,是否有重复内容;重点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保证工程造价准确。二是审核综合单价的正确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五)审核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 

   审核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是审计费率计算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错套费率等级情况;二是审核费率的采用是否正确;三是审查各项独立费的计取是否正确。 

   以上为结算审核过程中的重点控制环节。 

   根据笔者在数个项目的结算审核及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中的总结,规范合同和招标文件,在合同与招标文件中明确容易导致争端的情况的处理方法,避免承包人利用合同缺口及其他漏洞,为竣工结算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应尽量将以下条款进行明确,避免结算审核时产生理解不一致、相互扯皮的现象: 

   1、执行定额的分歧 

   定额的适用需要在合同中或招标文件中明确加以约定,同时对没有定额的项目、新工艺、新技术项目的组价也应在合同中或招标文件中确定一个比较详细的计算方法,从而减少争端。 

   2、无投标单价的变更项目的单价确定 

   由于新增变更项目往往没有投标单价可以套用,因此在合同谈判中或招标文件中应当详细列明套用的定额、人工、机械、材料单价的确定和费率的取定,以及下浮幅度等一系列详细标准,从而减少争端。 

   3、工期拖延或赶工的补偿 

   对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窝工、停工的补偿应在跟踪审计阶段及时作出决策,尽量避免年长日久对事实认定不清,对补偿问题产生分歧,导致工程决算久拖不决,甚至被施工企业利用虚计补偿费用。 

   4、材料调差的确定 

   材料调差的幅度及平均价计算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材料调差之后管理费、利润、规费、税费是否可以计取,也应在合同谈判或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力求避免含糊不清、理解有歧义的用词。 

   5、计量方法及特定概念的界定 

   如土石方计算一个断面几个点,采用什么软件等,以及水中桩、陆上桩的分类、不适用材料的确定等,尽可能解释清楚从而减少分歧。 

   6、工程主要材料质量标准的确定与检查 

   如路面碎石、沥青、钢筋、混凝土等等要详细列举名称、指标以及生产厂家,跟踪审计人员应当抽查主要材料的检验合格证明,避免劣质材料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 

   7、对工程承包范围要有明确的界定 

   跟踪审计人员要对建设项目附属的小型工程要检查是否在本项目承包范围,从而一方面监督增加工程是否属于变更范围,另一方面也防止业主挪用工程款用于承包范围之外的其他项目。 

   8、针对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在合同或招标文件中应当列明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发生变更时的处理方法,减少变更时的合同纠纷。 

   以上在实际工作中的总结、得失和建议,是笔者实践中肤浅的认识,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审核时,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此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合理,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去虚求实,促使结算工作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工程造价控制》科学出版社 张凌云主编 

   [2] 《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探析》 山西建筑刘海亮 

   [3]《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 柯洪主编 

   [4]《竣工结算审核质量与造价控制》建筑经济 李珂[5]《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清华大学出版社马楠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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