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我国对外建筑工程承包中的投标报价工程项目费用构成(简称标价)其名称和分类方法不尽相同,具体组成应随投标的工程项目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划分。通常是由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汇总的单项工程造价、开办费、分包工程造价、暂定(项目)金额和不可预见费(包括风险系数)等项组成。 1.分项工程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分摊费)和利润等。直接费为直接用于工程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周转材料费等。间接费指组织管理施工生产而产生的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分部分项工程中,只能间接分摊。利润指承包商的税前利润,亦应分摊到分项工程中去。 2.开办费是在《建筑工程量计算原则(国际通用)》(SMM)明确规定的项目,应属国际惯例,一般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施工机械费;脚手架费;临时设施费;业主工程师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费;现场材料试验室及设备费;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职工交通费;日常气象报表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口通道修筑及维持费;工程保护措施费;现场保安设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等等。该项费用或以独立费用组成,也可作工程项目费用中报价项目计算。 3.分包工程造价包括分包工程合同价,对其应收取的总包管理费、其他服务费和利润等。 4.暂定项目金额是指在合同内和承包清单内,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相关服务、或应付意外情况的暂定数量的一笔金额、亦称备用金。暂定金额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