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五)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1.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自主确定,列入报价中。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的利润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机械费之和作为计算基数,以单位(单项)工程测算。 3.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 4.利润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和措施项目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