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程适用于造价咨询企业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结算编制与审查的咨询服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的质量监督检查适应遵循本规程。工程结算按工程的施工内容或完成阶段,可分为竣工结算,分阶 段结算、合同终止结算和专业分包结算等形式进行编制。工程结算的编制应对相应的施工合同进行编制。当合同范围内设 计整个项目的,应按建设项目组成,将各单位工程汇总为单项工程,再将 个单位工程汇总为建设项目,编制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