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资料为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共11页。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局投资公司(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