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在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高层建筑如何解决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建设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在坍塌事故中,基坑基槽开挖、人工扩孔桩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65%,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
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
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基坑支护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安全检查评分表。
(一)施工方案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如: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有的地区规定基坑开挖深度超过6m时,必须经建委专家审批。经实践证明这些规定不但确保了施工安全,还对缩短工期、节约资金取得了明显效益。
(二)临边保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
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得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