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房地产知识
  3. 内容

对住宅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场所(地)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对住宅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场所(地)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凡经市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为住宅区

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公用设施、设备和场所(地),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对住宅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场所(地)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http://m.civilcn.com/zhishi/fdc/1370526200198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