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审查范围归纳
导语
施工建设中离不开形式丰富的施工合同,审查合同如何成立或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是否生效等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审查过程中要时刻考虑法律后果,并结合合同类型进行区别审核。
一、物料采购
(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信文件;
(2)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估;
(3)明确付款方式及账期;
(4)采购频率和价格控制;
(5)税务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6)审核合同条款是否明确;
(7)关注违约金、罚金、适用法律、管辖范围、知识产权、保密等条款;
(8)审核采购协议、质量协议之间是否协调无矛盾;
(9)物资交货检验及收货条件;
(10)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保证条款。
二、工程施工
主要包括咨询服务类、施工承包类、零星工程类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类,由于基建类合同履行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专业性较强,签订前须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合同内容与可行性。
三、条款审核
(1)审核合同文件中双方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与检验等条款,在前期予以明确;
(2)明确材料设备供应周期、类别,并商定工程变更处理办法;
(3)明确竣工验收与结算方式;
(4)审核关键性条款,审核对于工期顺延、隐蔽工程验收的约定是否合理;
(5)明确工程资料交付要求;
(6)明确违法转包、挂靠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合同
(1)物流运输合同审核运输方式及价格、是否已购买保险,并审核财产范围是否明确;
(2)委托加工合同审核委托加工产品范围及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核定价格;
(3)施工改造合同审核价格、验收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财务规定。
五、风险审查
风险性审查过程内容如下:
(1)审核各方责任是否合理分担;
(2)交易实施过程是否安全,明确不可控因素并进行风险评估;
(3)考虑发生合同纠纷的可能。依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完整审查
(1)审核合同内容的前后一致性,内容是否逻辑严谨、前后一致;
(2)主合同内容和附件内容是否统一;
(3)并对合同前后内容产生矛盾或冲突时的处理原则作出约定;
(4)明确以主合同内容为准或以合同附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