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程序
变更注册的材料申报时间:每月11日~20日
一、延续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后,将申请续期的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续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 (确认网上已上报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报送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延续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建设部。
二、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备注:申请人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