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期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 各项目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冬施文件和措施,提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对冬施措施的理解。严格按国家规定、规范、规程施工。要加强对天气预报的收听工作,在气温突然变化前,采取相应有效防范措施。
2. 落实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冬施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工作定期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3. 外加剂在使用前,要经试验室复试、试配合格后,方能使用。现场使用外加剂计量准确,外加剂添加时,要有专人负责,要认真搅拌,外加剂掺量允许误差按产品说明书控制。
4. 外加剂的管理:外加剂的发放应根据配合比单和料单用量发放,使用外加剂要配备必要的保护用品。
5. 所有停用的机械设备应在入冬前将设备内存水放净,其它各种机械设备每天使用后,也要放净机械内存水,防止冻坏机器设备。汽车应及时添加汽车防冻液,塔吊应添加冬期润滑油,同时应注意所使用的防冻液和润滑油是质量合格的,以免对器械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6. 对已竣工和冬期内竣工的工程,要与建设单位落实供暖情况,同时注意封闭和专人看管。对冬期内不能供暖使用的工程,要采取措施,要对冬期未干的湿作业工程(墙面、地面、抹灰等)进行干燥处理,同时排净各种管道、设备内的积水,避免造成冻坏成品,尽量减少来年开春后返工。
7. 冬施要做好防滑、防冻、保温工作,脚手架、上人马道要采取防滑措施,霜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和安全网的牢固性,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8. 集体宿舍设专人管理,门卫、后勤等小房间也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排烟道等,防止煤气中毒,同时尽量使用无硫煤等清洁燃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在指定的区域内堆放炉灰便于管理,不准随意倒水、结冰造成路滑伤人。
9. 现场所有的电器和机电设备按规定接零、接地,风、雨、雪后要检测无短路后方可使用。
10. 加强对工地取暖用供热锅炉的保养、维修。遇到超压、缺水、仪表失灵、给水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1. 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施工现场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不小于300mm 的安全距离。临时灯具、碘钨灯等灯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用后及时断电并收回。照明线路不得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 冬期气候干燥,各单位应注意防火,进入冬期以前各单位应对消防器材的数量和性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3. 现场作业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有专人值班看火,项目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电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火花飞扬措施,并派专人看火,室外作业时遇五级风(含五级)时应严禁电气作业,严禁现场吸烟。氧气瓶如有冻结现象,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火铁器猛击气阀。
14. 按消防规定,准备足够消防器材,水源充足,做好消火栓、消防竖管保温,消防泵房的冬季保温,冬期应在消防大水桶或水箱的消防用水中加盐或加防冻剂,冬施保温材料必须由物资部提供厂家以确保质量。消防道路应畅通,易燃物要集中堆放并及时清除。使用聚苯板的项目,应注意防止电焊或明火造成的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15. 冬施期间各项目应根据季节特点,识别阶段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并将控制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及工人教育中具体落实。
16. 要建立冬施值班制度,做好各种冬施记录,记录齐全、准确、真实。
17. 变电室、配电室必须保持干燥通风,禁止用明火取暖及在室内做饭。
18. 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大小库房内严禁取暖、住人。施工现场内的所有食堂严禁存放过多数量的煤气罐。施工现场所有冬期取暖用的电暖气或其它电器,第一要有器具产品合格证,第二取暖用电线路应独立,不能与照明线路混合。
19.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20. 采取电加热设备提高施工环境温度,应编制“强电进楼方案”。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电闸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21. 冬季施工前,应对各类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脚手架外侧必须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并按标准进行立体防护,无论是立网还是水平网均应严密、牢固。大风、雨雪天气严禁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架斜道、平台、作业层、通行道路上的霜冻、结冰、积雪,应指定专人随时清除,并铺防滑草袋、钉防滑条等。其他安全措施按《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