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答:1)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使用安全或严重的使用功能缺陷。[25]第2条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是指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千元(含)以上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千元的为质量问题,可分为一般和严重质量问题。 [46]第2条、第3条、[54]
4)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包括:
①系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②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③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级别的。
重大事故共分为四级,其分级标准为:
等级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四级重大事故
具备条件之一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