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按下列表格的规定编制:
(1)工程量清单总说明(表3—7)。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3—8)。
对于表3—8,清单中个别项目工程量计算方法与综合基价计算规则不同处要在备注中说明,统一规定如下:
①土方工程中挖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垂直开挖计算,实际施工中采用放坡、支挡土板和增加工作面而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运土、填土、原土打夯等工程量也是如此。
②钻孔灌注桩工程项目清单不再编列泥浆池、槽、泥浆外运等工程量,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应在桩的综合单价中考虑这些费用。
打桩工程是在基坑中还是从自然地坪开始施工,清单应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
③工程量清单中应提供按施工设计图纸计算的钢筋、铁件总用量,以及设计或规范要求采用机械连接的钢筋接头数量、规格。
④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应注明。注明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及泵送混凝土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应考虑按照规范及施工要求可能发生的商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采用较小石子粒径等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⑤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接头灌缝合并为一项工程量,统一按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对此清单应作必要的说明。综合单价既要考虑制作、安装、运输、接头灌缝四个内容,也要考虑因运输、安装发生的损耗费用。
⑥木门窗应将门扇、纱扇的制作与木门窗制作安装合并一个子目,工程量统一按木门窗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综合单价要考虑以上全部工作内容。
与综合基价取定的框、梃料截面不同时,清单应作必要的说明。
⑦设计注明材料产地及品牌的应在工程量清单备注栏中注明。例表见表3—9。
⑧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除了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外,根据工程和现场因素必须发生的费用,清单还应作必要的说明,或提供已确定方案的工程量,如深基础支护,降水、土方外运再回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