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如图3-2所示。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在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消耗的材料费总和)、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
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ht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人工费=综合工日定额 x 人工工日单价
材料费=料消耗定额 x 材料单价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定额 x 机械台班单价
企业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x 相应企业管理费费率
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x 相应利润率
综合工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及机械台班定额,对于市政工程,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 -309-1999 , 2001)中查取。
人工工日单价由当地当时物价管理部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等制定。
材料单价可从《地K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表》中查取,或按照当地当时的材料零售价格。
机械台班单价可从《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中查取。
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可以直接查取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该预算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为22.47元。
(2)该预算定额中有关涉及混凝土等有配比组合材料的(材料数量带括号),没有计人该材料的费用,为此在计取该分项的材料费时,应另外加人该组合材料的费用。
(3)该预算定额中,各种材料单价是按照 1999年北京市的材料单价确定的(地铁工程是以2001年北京市材料单价确定的)。
(4)该预算定额中,各种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5)该预算定额中,有些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套用时应换算到工程量清单的计最单位。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计算,应填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内。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按下式计算:
合价=工程量X综合单价
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合价相加的总和即成为分部分项工程最清单计价合计。
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及合计应填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内。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一般包括通用措施项目和专用措施项目。
(一)通用项目
通用项目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期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保护、建筑物的临时保护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环境保护计价。环境保护计价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为保护周围环境,而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环境保护计价一般是先估算,待竣工结算时再按实际支出费用结算。
(2)文明施工计价。文明施工计价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为达到上级管理部门所颁布的文明施工条例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文明施工计价一般是估算的,约占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总和的0.8%左右。
(3)安全施工计价。安全施工计价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劳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安全施工计价一般是根据以往施工经验、施工人员数、施工工期等因素估算的,约占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总和的0.8%-0.1%。
(4)临时设施计价。临时设施计价是指施工企业为满足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需而用于建造生活和生产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的费用等,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计价一般取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总和的3.28%。若使用业主的房屋作为临时设施,则该临时设施计价应酌情降低。
2、夜间施工费
夜间施工费是指工程项目在夜间进行施工而增加的人工费。夜间施工的人工费不应超过白天施工的人工费的两倍,并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夜间施工计价若需要时,可预先估算,待竣工时凭签证按实结算。
夜间施工是指当日晚上十时至次日早晨六时这一期间内的施工。
3、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是指材料、半成品等一次搬运没有到位,需要二次搬运到位而产生的运输费用,包括人工费及机械使用费。
二次搬运计价若需要时,可预先估算,待竣工时凭签证按实结算。
4、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冬雨期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期施工期间防雨、保温、保证工程质量等所需费用以及冬雨期施工的人工降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雨期防洪采取防洪措施或冬期施工采用的供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则应列人措施项目清单中。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场外运输)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架线费、回程费,这五项费用之和称为台次单价。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的台次单价及费用组成可参照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