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投标书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不按规定编制,必须严格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对投标书的编排顺序,也一定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顺序编排,不能随意排列,前后颠倒,以便于评标专家在审阅投标书时方便查找,以防造成漏审而废标。
对投标书错误修改条款,一定要重视,不可随意涂改和增删,对确有必要的修改,要严格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
投标书一般由商务部分(或投标函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或投标函部分):
商务部分(或投标函部分)一般由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授权书、投标报价表等组成。
投标函是投标书中的灵魂,任何一个细节错误将可能会被视作废标,因此填写时应倍加小心。除了认真填写日期、项目名称、标段号或标段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外,投标函的填写应着重注意下列几点:
①投标总金额:应在投标报价表编制完毕的基础上,反复核对无误后,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和文字填写,两者不得有差异,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书写方式填写。
②投标有效期:应根据招标书相应条款中的规定,填写自开标之日算起的投标书有效期。
③工期: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一致或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并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标中的工期一致。
2、资信部分:
资信部分要尽可能的提供所有要求的全部资料。投标书编制过程中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要求逐条作出相应的响应,否则将被视作有差异或不反应(在评标时扣分),严重的还将可能视作废标。
业绩和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打分要求满足其最高分,如不能得到最高分则投标基本无希望中标。
除基本的业绩和人员要求外,还要满足招标文件中一些特殊要求,如财务报表、交税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社保证明等等,只要招标文件要求的,都应该尽可能的满足,如确实无法满足的也应该另作说明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也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特别是勘察投标和地灾投标,技术部分的打分几乎都是决定能否中标的关键,因此必须尽可能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差或偏离要有充分的理由并加以说明。技术部分一般包括项目人员组织的配置和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人员组织的配置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都必须符合要求,有评分要求时按最高分来配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上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岗位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要不断提高其编写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能力,针对每一次投标都要认真对待,一定要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察。特别要注意一些细节方面,如在参考以前的投标资料时不能照搬过来,注意不能在技术方案中出现了以前投标的项目名称等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