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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功能分区有哪种原则?

    a.处理好“主”与“辅”的关系

    任何一类公共建筑物都是由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使用部分所组成。在进行空间布局时必须考虑各类空间使用性质的差别,将主要使用空间与辅助使用空间合理地进行分区。一般的规律是:主要使用部分布置在较好的区位,靠近主要入口,保证良好的朝向、采光、通风及景向、环境等等条件,辅助或附属部分则可放在较次要的区位,朝向、采光、通风等条件可能就会差一些,并常设单独的服务入口。  

    b.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

任何一类公共建筑物中的各种使用空间,有的对外性强,直接为公众使用,有的对内性强,主要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在进行空间组合时,必须考虑这种“内”与“外”的功能分区。 

    一般来讲,对外性强的用房(如观众厅、陈列室、营业厅、讲演厅等)人流大,应该靠近入口或直接进入,使其位置明显,便于直接对外,通常环绕交通枢纽布置;而对内性强的房间(如内部办公、仓库及附属服务用房等)则应尽量布置在比较隐蔽的位置,以避免公共人流穿越而影响内部的工作。 

    c.处理好 “动”与“静”的分区关系

    公共建筑中一般供学习、工作、休息等主要使用部分希望有较安静的环境,而有的用房在使用中嘈杂喧闹,甚至产生机器噪声,这两部分则要求适当的隔离。这种“闹”与“静”的分区要求在很多类型的公共建筑中都会经常遇到。 

    d.处理好 “污”与“洁”的分区关系

    公共建筑中某些辅助或附属用房(如厨房、锅炉房、洗衣房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气味、烟灰、污物及垃圾,必然要影响主要使用房间,在保证必要联系的条件下,要使二者相互隔离,以免影响主要工作房间。一般应将它们置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不在公共人流的主要交通线上。此外,这些房间一般比较零乱,也不宜放在建筑物的主要一面,避免影响建筑物的整洁和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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