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人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纸进行定线测量并编绘施工工艺图,以适应工程管理需要, 并将施工工艺图的一般要求,作为合同图纸部分的补充,送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2.所有施工工艺图都应与规范的规定、业主提供的图纸所标明的路线、纵坡、断面、尺寸和材料要求保持一致。
3.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工艺图应包括:由于施工需由承包人提供的补充设计,如细部布置 图、装配详图、安装图、设备表和规范中专门规定必需在某一工程项目施工前经监理工程师审 查的其他资料。
4.承包人应提供模板设计并为水泥混凝土和各种结构的特殊要求而使用的木笼、围堰、脚手架、临时支承系统、拱架模板以及施工用的临建工程的施工工艺图。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木笼、围堰、脚手架、施工装配图、便桥结构施工工艺图,应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并有其签字和盖章。
5.承包人应在相关工程开工前不少于28d,将此工程的施工工艺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以保证按时施工。
6.施工工艺图应符合A3图纸的标准尺寸。每张图和计算表都应标有项目编号、名称及其他注解。至少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3套图纸,其中一套用于修改或加必要的注解后,退还承包人。同样程序也适用于此后的提交手续。
7.提供施工工艺图所需费用,应在图纸所属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