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主控项目:
1.灌砂量。≥95%。测量实际用砂量与设计体积比。不少于95%。
2.地基强度。按设计指定方法检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3.地基承载力。由设计提出要求,在施工结束一定时间后,进行砂桩地基的承载力检验。其检验方法因各地设计单位的经验等不同,选用标贯、静力触探及十字板剪切强度或承载力检验等方法。
按设计指定方法检验。其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m2以上,每100m2抽查1点;3000m2以上,每300m2抽查1点;独立柱每柱1点,基槽每20延长米1 点。
一般项目:
1.砂料的含泥量。≤3%。取样,进行检验。检查检验报告。
2.砂料的有机质含量。≤5%。取样,用焙烧法试验。检查试验报告。
3.桩位。≤50mm。尺量检查,根据桩孔放线检查。
4.砂桩标高。±150mm。用水准仪检查。
5.垂直度。≤1.5%。用经纬仪检查桩管垂直度。控制在1.5%内。
施工前应检查砂料的含泥量及有机质含量、样桩的位置。施工中检查桩位、灌砂量、标高、垂直度。
施工结束后检验地基强度或承载力。
检查后形成施工记录或检验报告。
检查施工记录和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