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一般要求有哪些?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有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片架体升降时,可采用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式;
2)当两跨以上的架体同时整体升降时,应采用电动或液压设备。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按本规范表8.1.4规定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升降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规进行作业;
2)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
3)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4)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5)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已经拆开;
6)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 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 mm。
4、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5、当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6、当采用液压升降设备作升降动力时,应排除液压系统的泄漏、失压、颤动、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问题和故障,确保正常工作;
7、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范表8.1.3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五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