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爆破施工钻爆作业有哪些?
钻爆作业按照钻爆设计进行。当开挖条件出现变化时,爆破技术应随围岩条件的变化而作相应改变。
钻炮眼前绘出开挖断面的中线、水平和断面轮廓,并根据爆破设计标出炮眼的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钻眼。
炮眼的深度、角度、间距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设计精度要求。钻眼完毕,应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存水及石粉吹洗干净,所有装药的炮眼均应及时堵塞炮泥,周边眼的堵塞长度不小于200mm。
周边眼以一次同时起爆。当在软岩地段必须对爆破震动加以控制时,周边眼可根据地质条件分组起爆。
爆破后应设专人负责清帮清顶,同时要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立即进行检查,如察觉可能产生险情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双连拱衬砌断面的开挖爆破属分部开挖作业,应严格遵守“短进尺、弱爆破”的原则,遵守有关“爆破与震动”的作业要求;核心围岩的开挖爆破,不得对已衬砌结构的安全产生影响甚至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