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运输、摊铺、碾压和养生
1)搅拌
a、沥青混合料的生产应采用大型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搅拌机,生产过程由计算机自动控制,配有打印装置,具备二级除尘装置。
b、搅拌机的振动筛规格应与矿料规格相匹配,最大筛孔宜略大于混合料的最大粒径,其余筛的设计应考虑混合料的级配稳定,不同级配的混合料必须配置不同的筛孔组合。
c、应按配合比设计三个阶段要求组织生产,每台搅拌机均需要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和试拌工作,通过试拌工作以研究搅拌机的操作方式,例如上料速度、搅拌数量与搅拌时间、搅拌温度等,并验证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和各项技术指标,确定生产用的配合比和油石比。
d、每天均应对每台搅拌机所拌混合料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和抽提(沥青用量(油石比))试验,其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和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要求。
e、搅拌机控制室要逐盘打印沥青及各种矿料的用量和搅拌温度,随时在线检查矿料级配和油石比,每天结束后,用搅拌机打印数据对沥青和各种矿料的总量进行分析,计算平均施工级配和油石比;并与路面设计厚度进行校核。
2)摊铺
a、沥青混合料摊铺应采用性能优良的摊铺设备进行机械摊铺。
b、沥青混凝土摊铺前应加强基层清理工作,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c、一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7.5m;超过宽度时,宜采用两台或更多台数的摊铺机前后错开10-20m 呈梯队方式同步摊铺,两幅之间应有30-60mm 左右宽度的搭接,并避开车道轮迹带,上、下层搭接位置应错开200mm 以上。
d、为确保较高的初始压实度,在确保集料不被振碎的情况下,摊铺机夯锤应尽量调整到较大的振级,尽量提高摊铺后路面碾压前的初始密实度。
e、摊铺遇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清除未压实成型的混合料,料车上遭雨淋的混合料应废弃,不得用于沥青路面施工。
3)碾压
a、沥青路面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成型)的碾压步骤,以达到最佳碾压效果。
b、压路机的碾压温度在不产生严重推移和裂缝的前提下,初压、复压、终压都应在尽可能高的温度下进行。
c、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d、沥青混凝土施工应按《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4)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抽检,对影响路面使用性能至关重要的压实度指标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a、路面压实度应采用马歇尔密度压实度和最大理论密度压实度进行双控,压实度检测可采取钻孔取芯或核子密度仪的检测方法,马歇尔密度压实度应大于98%,最大理论密度压实度应控制在93—97%,其中SMA 最大理论密度压实度应控制在94—96.5%。
b、做好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检查记录工作,对沥青混合料生产、运输、摊铺、碾压等各道工序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应停止施工,待影响质量的问题排除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