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整体和谐统一原则道路绿化景观要融入周围环境,要与周围建筑、道路、桥梁、水体相互衬托,并便于城市其他景观(如亮化工程、广告灯箱等)的实施,达到统一和谐,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
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3、因地制宜原则道路根据现状,因地制宜,在满足景观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地形、地貌、环境形成景观。营造自然生态的景观,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4、“以人为本”原则道路绿化景观设计不但要充分考虑该景观绿地的美化、绿化功能,合理考虑提供娱乐活动、生态休闲的功能,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5、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6、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7、协调性原则协调保护与开发、景观与生态、投入与产出、建设与养护的多重关系,保证道路绿化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协调道路沿线各功能地块的总体景观建设,保证城市绿化体系结构得以良性的整体发展,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经济与美观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