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2.熟悉合同文件,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总监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工作之前对组成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了解和熟悉。 3.3.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筑工程用地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重点是影响施工安全的周边环境、道路状况、地下管线、高压输电设备等。对影响安全方面的问题,征询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意见,预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4.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表格。针对工程的施工流程和工程特点,项目监理部应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办法,制定出相应的检查记录和相应的表格,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标识齐全,报总监审批,项目部专项建档备案。 3.5.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其它原因。在施工之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可汇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现场环境和人为障碍因素进行调查了解,及早提出防范措施。 3.6.根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向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的主要内容为监理安全控制点、目标值、监理工程师工作程序和检查制度,使承包商了解安全监理工程师关于安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程序和意见,了解合同执行中有关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范围,与建设单位现场人员、承包商安全体系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此项工作——现场第一次会议建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可以和监理技术交底会议一同进行,但安全监理交底必须作为一个方面的工作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