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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阶段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是关系到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环节,应从源头着手,即从开题报告起即重视学位论文质量。

  一、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等为主要形式,选题应突出其应用性。研究生可在自己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单位的实际需要或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某一具体问题,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基本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通过作为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的必要环节,学位论文题目应与开题报告确定的题目基本一致,随意更改题目必须重新开题。

  (2)合理安排时间,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完成资料收集整理、调查研究、开题报告写作等各项工作。撰写开题报告需遵循相应的学术规范,对提交的开题报告的质量负责。

  (3)在研究方法上强调实证研究,多采用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

  二、开题报告递交:

  1.研究生递交开题报告无时间限制,可在任意工作时间递交;教育中心定期公布通过开题报告审核的研究生名单

  2.开题报告递交必须经指导教师的同意,指导教师应认真签写指导意见。

  3.开题报告递交必须符合教育中心规定的要素和格式要求。

  三、开题报告审核:

  1.开题报告审核工作由指导该开题报告的教师组织进行,可以采取书面审核和开题报告答辩等方式。开题报告审核小组至少由3名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审核小组组长不能是指导该开题报告的教师。

  2.开题报告审核意见由审核小组组长负责签写,开题报告审核结果至少由3名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包括指导该篇开题报告的教师)签字确认。

  3.开题报告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开题报告审核意见由指导该开题报告的教师直接反馈给本人,研究生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提交定稿本。

  开题报告不通过或需做重大修改的,须再次接受开题报告审核。

  4.教育中心在以下三种情况组织开题报告答辩会,由中心聘请的审核小组做出评价。

  (1)教育中心定期在已提出递交开题报告申请的同学中随机抽取15%-20%组织开题报告答辩;

  (2)拟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同学,必须参加教育中心组织的开题报告答辩;

  (3)根据指导教师要求,或指导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组织开题报告审核时,向教育中心提出答辩申请;

  上述(2)、(3)种情形,研究生应向教育中心转交指导教师同意的书面材料。

  5.开题报告审核结束,由教育中心负责格式审查。

  格式审查掌握的原则是:执行统一标准;外观一律、美观;字数、参考文献符合规定(中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5个,外文文献10个左右;期刊文献应以近三年发表的为主)等。要求:人人接受格式审查。

  四、开题报告质量控制:

  1.开题报告质量的第一负责人是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严格把关,对递交的开题报告做出恰当的评价。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如在论文评阅中不通过,则须从开题报告起重新修改;并且三年内累计人数(或次数)达到两人(或两次),暂停指导研究生。

  2.开题报告评审组、答辩组的组长和成员共同对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评审结果负责。

  如参加评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双盲评审中不通过,三年内累计人数(或次数)达到两人(或两次),在两年内不得评审开题报告。

  3.教育中心负责审核工作的安排,对提交开题报告的总体质量负责。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教育中心副主任共同商定争议问题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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