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检验批按GB50300及GB50134-2004等规定划分,资料管理按人防监督站要求进行。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通知人防工程监督站。接受人防工程监督站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取得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认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