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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 资料大小:10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1-09-02 12:40
  • 发布作者:珠磊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一、甲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有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2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三、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1名以上高级工程师、3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第九条 各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可承担全省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可承担监理企业注册所在市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5级(含)以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三、丙级:可承担监理企业注册所在市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6级(含)以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上部永久建筑投影面积占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大于50%)的监理任务。 第十条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组织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人防工程监理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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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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