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现场维修电工、电焊工等)都必须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现场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2资料、措施要求 项目部需上报临时用电、安全文明施工、吊装等方案; 项目部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必须尽快编制好应急救援预案(以防出现重大事故),要求组织体系明确、就近医院的行驶路线、就近医院的联系电话号码、运输车辆及人员等必须落实到位,平时要加强演练; 项目经理必须督促项目部人员及工人严格按照公司里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公司里制定的操作规程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目标分解到班组、个人。各班组、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对的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注重工序搭接过程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制度,有安全检查记录; 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施工单位必须替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建筑工程一切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