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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费用监理

一、 工程费用的基本特点
工程费用一般指修建工程项目所投入的建设资金,它是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可分为预算工程费用和实际工程费用。它具有以下特点:
(1) 预先定价。工程费用必须在实际支付和使用之前预先定价,这是由工程建设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虽然工程费用是在建设过程中花费,但是在花费之前要进行一系列的预测工作,对工程费用进行估算,形成预算工程费用,并以合同价的形式来反映工程费用的预测值。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千变万化及人们预测能力的局限性,使完成工程施工所最终消耗的实际工程费用不一定恰好就是合同价格。
(2) 以工程成本为基础。工程费用是工程价值的货币体现。工程价值的衡量是以完成工程所需的社会标准成本为基础,而非以承包人为完成施工生产的实际成本为基础。
(3) 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发生各种费用开支,但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签认的工程价款才能构成工程费用。
(4) 由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是实施工程施工行为的主体,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施工过程才能完成由图纸到实物的转化,而形成工程价值。因此,工程中所消耗的工程费用是由承包人来实施使用的。
(5) 由业主支付。业主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或资金筹集者,在承包人完成了既定施工任务,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其价值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监理的目的就是在监理计划的指导下,通过对工程费用目标的动态控制,使其能够最优的实现。由于公路工程项目的各种复杂因素,通常采取单价合同形式的费用支付方式,与国际惯例FIDIC管理模式的工程计量支付条款相符。因此,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费用监理的关键环节就是工程计量和支付。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费用监理控制的主体,处于工程计量和支付环节的关键地位。监理工程师除了加强对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的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费用(如附加工程、工程变更调价、索赔等)加强监督与管理,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附加性费用的支付。
二、 工程费用监理要点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费用除了反映业主和承包人的直接经济关系外,工程费用的支付还反映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因为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签字验收,业主就不付款;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拖延,使工程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证明,业主可以扣回承包人的拖期违约罚金等。因此,工程费用的支付是对工程质量、进度的最终评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监理主要是对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监督与管理,其监督要点如下:
(1)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特别是熟悉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条款。这是做好计量支付的前提。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招标文件及附件等均从不同角度对工程计量支付做了规定,忽视任何一点都可能造成支付工作的失误。
(2) 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理科学化、规范化。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所有已完成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的记录,以便检查承包人每月提交的月度结账单。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对涉及付款的工程事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问题进行详细记录,这对解决支付纠纷至关重要。
(4) 工程计量是支付的基础,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变化或工程变更等可能使实际工程量与原来的工程量出入很大,所以,施工现场的工程计量就很有必要。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负责,通常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确认;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三种形式。无论何种形式,均需承包人、监理工程单位双方签字,若有争议由监理工程师最后决定。
(5) 工程费用的支付是对工程实施控制的核心手段,也是对工程费用实施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计量与支付的有效控制来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费用支付程序实施各种费用的支付管理。
(6)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工程的所有支付项目,如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变更的估价、计日工、暂定金额的支付、各种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保留金的支付、缺陷责任期费用的支付及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最后支付等。
三、 工程费用控制
在整个施工过程管理中,工程费用监理已远超出只对工程费用实施管理的范围,成为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等目标实施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下面就工程计量和费用支付两个方面介绍监理工程师如何对工程费用实施控制。
(一) 工程计量的控制
合同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数量,是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估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支付的依据。这就是使工程量的准确计量成为监理工程师负责的一项关键性工作。
1. 计量的原则
工程计量必须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进行;必须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 计量的依据及范围
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有: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索赔时间及金额审批表等。工程计量的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
3. 计量方法
(1) 实地量测计算法。此方法是采用符合规定的测量仪器,对已完工程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实地量测并计算的一种工程计量方法。当监理工程师欲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量测计量时,应先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立即派人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量测工作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量测计算后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计量通知后,不参加或未派人参加实地量测计量工作,监理工程师自己量测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量测结果,即为正确的计量,可作为支付的依据。
(2) 记录、图纸计算法。此种方法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已完工程的记录进行工程计量的一种工程计量方法。如对钢筋、工程结构物等,通常可采用此方法进行计量。
4. 工程计量方式
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对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次数,应要求其提前填好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应视情况做出计量或暂不计量的决定。
5. 工程计量的程序和主要文件
分项工程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便可对其实施计量。其程序为:首先,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计量申请或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不予以支付。其次,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进入现场测定计量。为了保证计量的准确性,监理人员必须对计量的过程进行复核修正,共同签字确认。若承包人对修正不同意,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再签字确认。再其次,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单》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若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有质疑,可到实地复核。最后,根据《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签认的计量表、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计日工、价格变更、索赔等填写《中间支付证书》,报上一监理机构审批。工程计量过程中的主要文件有:《中间支付计量表》、《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检验申请批复表》、及有关的自检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工程变更令》、《中间交工证书》。
(二) 工程费用的支付
1. 工程费用支付的原则
(1) 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2) 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和报价单为依据;
(3) 支付必须符合合同条款;
(4) 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5) 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合同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6) 支付必须及时;
(7) 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工程费用支付基本程序
首先,由承包人提交各类报表和有关的结账单,即由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其次,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支付报表和结账单,根据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支付报表和结账单中的错误和不是之处进行修正指正,然后向业主签发支付证书;最后,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证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支付款项。
3. 各种款项的支付
(1)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工程进度款工程完成量按月支付。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月报后,应立即审查并核实,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业主证明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具体金额。业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付款。
(2) 开工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开工预付款是业主向承包人用于支付施工初期各种费用的一笔无息款项。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提供相当于开工预付金额的银行担保或保函后,向业主签发合同规定的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业主应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证书中逐月扣回开工预付款。
(3)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材料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购买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的一笔无息款项。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所够永久工程材料的质量及贮存方式符合合同要求后,按合同规定将所购材料款额的某一百分比计入下次工程进度款证书中,业主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向承包人付款。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了解材料的使用情况,当材料已用于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应在以后的工程进度支付证书中,按合同规定逐月扣回。
(4) 缺陷责任期费用的支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发现任何工程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应查明原因和责任,以责任确定费用的支付。如果责任属承包人,则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修补。若承包人没有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业主有权安排其他人修补缺陷,监理工程师应确定费用并签发给业主,业主可在支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如果责任不属于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应与承包人协商并报业主批准后确定费用,通知并抄送业主。若意见不一致,监理工程师有权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向业主提交一副本。
(5) 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在承包人应得的款额中扣留的部分金额。一旦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则保留金归业主所有,业主可用此金额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保留金的数额及扣留标准合同中应给予明确。
按合同规定,保留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合同规定的天数内一次返还。
工程费用支付的项目还有很多,如工程变更费用的支付、价格调整费用的支付、计日工的支付、暂定金的支付、索赔费用的支付等。
从各种款额的支付可以看出,每笔费用的支付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及签认,而费用的支付又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的利益。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公正、准确地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以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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