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理
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王贵宝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同时,应该进行安全生产控制。如何履行《条例》赋予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是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监理中的实践经验,淡淡如何进行安全生产监理。
一、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
l、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2、本工程委托安全监理合同书;
3、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7、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控制
(一)事前控制:即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进行的安全控制,它是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安全的各因素有关方面进行的安全控制。
1、在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等。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审核其体系合理性、严密性、可操作性,人员的配备齐全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改进。
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中专职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分工细致,责职分明。
4、审查安全员的专业上岗资格,年检情况,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调换,安全员必须专职。
5、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与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予重点审查。
7、督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督促总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技术交底,检查交底记录及实施效果。
(二)事中控制:即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生产安全有关各方面的安全控制。
1、安全防卫、产品保护管理
(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防卫工作,落实安全防卫措施。检查高空作业是否具备“三保”防护,要求登高爬梯底部必须有防滑措施,有专人在地面保护,人字梯必须有拉索。检查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架设安全网、装设安全门等。检查洞口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各类通道口、上料口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
(2)审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必须提供检查合格证,且有安全防护装置;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质证书。
(3)经常组织施工单位开展以安全防卫、防火、防电、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堵塞漏洞,防止发生问题。
(4)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外包队伍的管理,要求广泛经常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
(5)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区挂安全警示标志,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生产;随时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现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缺损,要求立即退出现场。
(6)对于已完施工工程产品,要求各施工单位在落实做好对自身施工产品保护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他人施工产品的保护,防止相互破坏。
(7)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阶段性划分施工区域工作界面,营造合理施工空间,及时调整减少交叉施工作业面,尽量避免交叉施工对产成品的损伤、破坏及相互影响。
(8)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值班巡检责任制,随时检查、发现施工产成品的保护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2、施工材料、机具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将进场施工材料、机具,严格按审批认可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进行规范堆放。
(2)各种施工材料、机具应尽量远离操作区域,并不准堆放过高,防止倒塌下落伤人,严禁乱堆、乱放、混放。
3、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管理
(1)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箱设置总开关,同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接地可靠,接地线截面积符合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的电气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无证者不得操作电气设施。
(3)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设置配电箱,施工电源线不得随意拖地或浸在水中,电源线中间一般不得有接头(若有则必须采取绝缘防水处理)。
(4)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趵的消防灭火器材,并由消防负责人统一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设施完整,临警可用,并做好书面记录。监督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检查灭火施救方案。
(5)督促施工单位的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随身携带“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并有“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及职责交底书),监理人员在现场应随时抽检。
(6)检查消防负责人员及电焊工的上岗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上岗操作。
4、季节性施工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季节性施工的施工技术、管理、防护、安全措施,监督防护材料、物品及设施的落实配备。
(2)雨季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中不可受雨水冲刷、浸泡的材料、设备、机械、电气设施等加以覆盖、隔离等保护,对道路、脚手等采取防滑措施。
(3)夏季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设置遮阳棚、茶水亭及防暑降温设施,配备防暑降温药品,供应合适饮食。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提高工作效率。
(4)冬季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准备施工产品、材料、设备的防冻保温设施,做好五防工作:防火、
防冻、防风、防滑、防煤气中毒。
5、人员健康、衣着标识等管理
(1)检查工地饮事员、保健医务人员的上岗资质,无证者不得上岗,上岗者衣着清洁,颜色符合要求。
(2)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劳务工、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台账,反映调动、出勤记录。
(3)要求施工单位各类人员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及胸卡,以利识别,有条件的活要求统一着装。
(4)对高空作业及其他特殊操作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作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从事特殊作业。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登记管理台帐。
6、特殊气候应急保障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制订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工程应急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设施。落实指挥、值班人员及抢险队伍。
(2)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充足的抽水设备,加强现场排水沟、集水井的检查疏通工作,保证现场排水系统的畅通无阻。
(3)检查现场施工照明、防护设施及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要求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
(5)雷雨天气停止高空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
(6)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密切注意风、雨的动向,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防汛、抗台风的准备工作。
(三)事后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报验、检测检验资料及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性文件。
(2)整理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归档。
四、安全监理手段
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安全监理,一般可采取以下几种手段,进行监督控制。
1、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跟踪监理。发现问题便可及时指令施工单位予以纠正,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2、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如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项目不能开工,这样就强化了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书,施工单位就得不到工程付款,这样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核心地位。
3、指令性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
4、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讨论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或有关人员参加。在会上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具有书面函件与书面指示的作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可通过工地会议方式发出有关指示。
5、停止支付: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在支付方面的充分权力,施工单位的任何安全生产行为达不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都应有权拒绝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以约束施工单位认真按合同规定搞好安全生产。
6、会见施工单位:当施工单位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违反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活动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邀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的途径。如仍不听劝告,监理工程师可进一步采取制裁措施。
7、暂时停工指令: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以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4)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8、向主管部门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