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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分析

【摘 要】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文章通过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目前监理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为今后规范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地位;监理责任;监理费用 
  引言 
  我国自1988年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至今已有24年。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日益显著,建筑市场已基本形成了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筑主体。作为监理人员,既要重视质量、投资、进度三大控制,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以协调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目标的顺利实现。然而,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快速发展及各相关配套制度的相对滞后,工程建设监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不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对监理的认识问题 
  1.1.1监理的地位和角色 
  (1)部分业主认为监理是自己花钱雇来的,监理人员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单位作为建筑市场中独立的第三方,应该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工程中所发生的各位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 
  (2)认为监理就是质检员。监理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各项验收程序是:在承包商自查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单位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人员负责检验工程产品。而目前的现状是承包商在完成某道工序之后,直接报监理单位验收,检查出问题后按照监理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完全把监理作为质检员。 
  (3)监理就是监工。多数业主认为,监理是花钱雇来的,应该每天呆在现场,按照规范和施工图纸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事实上,监督和检查是监理工作中一种重要的的方法和手段,并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和进度三大控制,信息、合同和安全三大管理,以及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 
  1.1.2监理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含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所以很多业主认为,只要委托监理,工程就不应该出现问题,如果出现问题,责任将归咎于监理人员。事实上,工程是建出来的,不是监出来的,影响工程建设的因素很多,监理人员只能根据国家政策及相关法规实施监理,而不可能完全控制这些因素,只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尽量避免这些因素对工程建设产生影响。 
  1.2 监理费用问题 
  监理收费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监理企业的监理收费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同行自相减价。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本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这些因素致使工程质量无法保证,也使监理人员工资偏低,打击了监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大了监理单位的风险。 
  1.3对于业主行为缺少约束 
  业主与监理人员之间是一种平等的经济法律主体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业主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些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例如**工地,业主为了赶工期,在钢筋报告没有出来之前,直接给施工单位下通知,允许进行整层的混凝土浇筑,监理单位不同意,业主不予理睬。等钢筋检验报告出来以后,2组钢筋不合格,业主又将所有责任推给监理单位。监理的工作就是控制、管理、协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来实施。但是仍有不少业主无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肆意干涉监理的正常活动。为此,亟需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业主的违规行为进行约束。 
  1.4监理人员的自身问题 
  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和过低的监理费用严重影响了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对监理人员素质也越来越高,但我国的监理取费仍采用以前的标准,致使很多高学历、高水平、高职称的人才不愿意从事该行业。目前很多监理单位,除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监理人员大部分都是大专、中专毕业的学生,个别单位还存在非本专业的人员从事监理行业,而且总监的数量是有限的,这就导致了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2、采取的措施 
  2.1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监理地位。 
  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和管理。所以,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建设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单位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单位作为建筑市场的第三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一定要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道德。既不损害业主的利益,也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的第三方,在业主的授权范围之内独立行使权力,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2规范监理市场,制止不当竞争。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呈现平稳上升态势,监理单位的数量也在快速增长。监理单位为了中标,恶意压低标价,出现恶性竞争,低标价导致了监理公司很难招收到高素质的监理人员。为了制止不当竞争,应该规范监理市场,增加建设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性竞争,对存在恶意压低标价的监理企业列入监理行业黑名单。除此之外,还应该对所有注册的监理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增加信度评议和考核内容,评选出优秀监理企业,对信誉高、服务质量好的监理企业优先扶持。 
  2.3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和知识水平。 
  过低的监理费用影响了高层次人才的加入,导致了知识结构的不合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监理企业应该通过知识讲座、集中培训、走出去培训、同行交流、大学进修等方式来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监理企业也可每周定期安排总监上课,每月定期进行考试,并派员工集中进行监理员培训,以此来提高监理人员的知识水平。为了提高服务水平,监理单位可定期到建设工地进行检查,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反映情况,评选出优秀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质奖励,从而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3、结束语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各部门、各行业对工程监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各个方面给予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才能实现国家在基本建设中大力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 
  参考文献 
  [1]赵亮.对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的思考[J].工程管理,2006 
  [2]相炎军.工程建设监理之现状与思考[J]. 甘肃冶金,2010 
  [3]毛秀清.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 工程技术,2010 
  [4]张文成.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J].商情,2011 
  [5]王立娇.当前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及探讨[J].建设科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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