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理单位是工程建筑安全行为主体之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属于监理的范围较多,为使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专业知识与水平的提高是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监理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也实施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办法等相关地方的法律法规。把监理安全管理及安全职责提到了前台。
一、安全监理的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企业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理工程师队伍,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监理的目标就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即死亡、重伤、人为机械事故为零;年轻伤亡率低于8‰;无食物中毒;创文明安全工地的各项指标达标率90%以上。
由于安全事故主要是建筑安装工程的,所以安全监理的重点要放在建筑施工上。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1) 建筑产品是固定的、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个工程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才能完成。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等。
2) 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特点。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完成后,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施工地点,承接新的工程任务。所以施工人员和机械都是在不停的流动中。
3) 机械化程度不高,体力消耗大,露天高处作业多。一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露天作业要占整个工程的70%。现在的建筑物少则高十几米,多则几十米甚至几百米的都有。绝大部分工人都在露天高空作业,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很差。
4) 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等特点注定安全监理工作要随着建筑工程的变化而变化。由于建筑施工复杂又变化不定,不安全因素多,再加上人员流动分散、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
5) 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工程施工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安全防护措施缺失;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进度而忽视了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二、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控制措施
1)控制“人”的不安全状态,即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通过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分析,“人”的因素其实是最重要的。在各类安全防护齐备的情况下,一个平时检查难以注意到的违章操作,往往造成相当大的灾难。因此对人的行为预控也就成为安全监理预控的重要任务。
人的不安全行为大致又分为生理上的、心理上的和行为上的。生理上的是指身体上的缺陷或疾病所造成的自身防护能力的丧失;心理上是指思想和情绪波动所造成的注意力不集中、误操作或误判断的行为;行为上,即主观故意采取的不安全行为,例如无证上岗、无视规范规程、违反安全条例等行为。在生理上,作为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不得有老幼病残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加强现场安全保卫,与施工无关人员严禁随意出入现场。注意工人的住宿和饮食卫生,考虑到天气异常对工人身体状况所带来的危险。从根本上杜绝人的生理因素所造成的一切隐患。在心理上由于施工现场人员比较杂,经常出现矛盾。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保工作,安排好工人的业余生活,让每一个工人带着良好的心态去上班,有效降低事故隐患。在行为上,表现为无知、侥幸、盲从、取巧、逞强、偷懒。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主观行为上的不安全行为,就要从这几种违章心理开刀、对症下药,采取了“疏”与“堵”相结合的办法,制止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为安全监理工程师,对“物”的因素控制是万万不能忽视的,塔吊、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等,常常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这就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对各类资料严格审批、验收的基础上,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将高危险性的设备、材料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立即书面要求停工整改,杜绝事故隐患。
3)作业“环境”的防护这里的“环境”不仅是指给施工人员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作业现场,主要泛指各种来自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例如总承包项目部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来自业主方投资和工期的压力等等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发挥协调能力,并充分利用监理合同中赋予我们的权利,表明立场,提出要求。必要时可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形成社会压力,迫使改善安全生产作业的外部环境。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与方法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监理在建筑施工中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和竣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现阶段主要是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的方法如下: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包括日常现场巡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对主要结构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检查完做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9).在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对已发生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施工的;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使用没有合格证明材料和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发生上述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四、 结语
安全监理不仅要监督检查各部位安全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应该了解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才能有效地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安全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引起各个方面的高度重视。只有提高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