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主要讨论了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相关问题,包括业主方面,承包商方面,社会方面,工期方面和工程价款方面等等,以期提高索赔意识,减少损失,提高我国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合同风险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从前期准备、招投标、谈判、修改、签定到实施都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无论业主、承包商或是从事咨询、监理工作的工程师,不熟悉掌握工程,不会运用合同是绝对管不好项目的。本文主要对于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1 对来自业主方面风险的防范
(1)加强对业主资信的考察。承包商要配备专门人员,多渠道地对开发商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和土地获得方式、地价支付进度与来源、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进行全方位的了解。
(2)建立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有效防范业主拖欠工程款,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通过建立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来有效防范业主的工程款支付风险。业主支付信用担保是业主通过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保证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如期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如果业主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将由担保人代向承包人支付履行责任。根据我国建筑业现状,采用以下办法:业主在进行招标时应出具项目资信证明,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时需要按合同的价款提供履约保函。其担保责任随着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尾款而逐渐降低乃至消失。为了防止施工中业主因提高建筑标准或扩大规模等需要增加工程造价而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在提出设计更改时,应要求业主提供相应额度的补充银行保函。
2 对来自承包商自身风险的防范对策
(1)风险拒绝。如果承包商经过风险分析,认为承担风险是不经济的,那么必须采取拒绝风险的对策。风险拒绝是风险管理中较为消极的一种方式,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因为如果经过预测管理风险的费用超出了由于承担风险带来的收益,那承包商就应该回避风险。承包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采用风险拒绝的对策,因为风险的绝对不存在意味着利润的消失。承包商只有对合同风险进行定量分析,才能确定是否采用风险拒绝的措施。对风险定量分析的方法很多,有加权指标分析法,决策树分析法,线性规划分析方法等。
(2)风险转移。向业主转移。对于合同中不明确或明显不利于承包商的条款,加以认真分析,然后向业主质询,如果由于业主原因,而导致合同风险,应转移给业主承担。向分包商转移。在加入WTO以后,各建筑企业的产品,技术及服务。“同质化”趋势加剧,单凭独家的工程技术的优势赢得竞争已经非常困难,如何将风险合理地向分包商转移己经成为许多承包商共同探讨的问题。与联营体成员共同分担风险。“联盟战略”现在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通过组成联盟,承包商可以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家承揽的工程,由于“联盟”的各成员有其各自的技术和其他方面的优势,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联盟”各方互相支持,取长补短,进行技术与经济的总合作,这样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增强承包商的应变能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 风险自担。承包商除了将合同风险转移出去以外,还得要有一定的风险自担能力,特别对于那些经济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来说,要自己承担一定的风险。
3 对来自自然或社会方面风险的防范对策
(1)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施工承包企业除了要加强对国家政策和经济环境的研究,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和决策能力以外,同国家或地方政府加强沟通,保持良好关系,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都是至关重要的。
(2)购买工程保险。风险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因此,风险管理也是整个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在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对于大型建设项目而言,工程保险是分散建设风险的有效手段,工程保险是利用有限的保险费的支出(保险成本的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不超过0.8%)为承包商的设备和材料,自身人员人身安全,提供保障。进行工程保险,可以避免承包商由于巨额风险事故损失导致的财务上的困难,有利于及时恢复建设,同时,保险能把项目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化为确定的保险费的支出,有利于项目的财务核算。因此,保险虽然仅仅是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财务管理手段之一,但却因其明显的优越性,从而成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和不可或缺的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界定了工程保险内容:其中由承包人办理的保险是:承包人必须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当然,在专用条款中,业主可以委托承包商办理其他保险,费用由业主支付.在FIDIC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强制性投保的险种有: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承包施工装备险,承包人职工人身责任险等险种。
虽然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于工程保险的条款,但是对于工程保险种类及详细的内容阐述不是很明确,而且很多在国外常见的与工程有关的保险并没有的真正的开展,因此,我国的保险市场仍有很大的市场。
4 对来自工期方面风险的防范
在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中留有一定余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加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联系沟通,尽力消除各方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特别是努力避免关键工作停工。在工期延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收集有力证据,科学合理她计算医发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避免工期损失。
5 对来自工程价款特别是垫资风险的防范
(1)要控制工程垫资,但控制工程垫资不等于绝对不垫资,对于业主资信良好,有可靠的资金保证,确属调度性或临时性困难的,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工程可以适当垫资,但同时要加强完善对既定垫资项目的管理,防止后期风险发生。
(2)要分清工程垫资的性质,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变相垫资已愈来愈成为工程垫资的核心问题,对于承包合同或补充合同中需要垫资施工的,包括支付周期延长等变相垫资的项目,在建筑企业有承受能力许可的同时,必须商请业主给予有效的担保或实物抵押。
(3)要有严密的垫资方法,实行合约垫资,在合同垫资制定时,要增强法律观念,对垫资方式,使用办法,归还方式,归还期限,违约责任等做出细致而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的减少垫资风险。在合约垫资履行时,要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关注研究业主资信状况的进一步变化,了解其资金运作的情况,按时催收工程款,对不能正常还款而且业主自身资信状况有不良趋势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包括必要时停工,敦促业主履约,以减少损失。
参考文献
[1]陈雅萍.对施工合同风险的认识及防范[J].陕西水利,2009.
[2]王云龙,刘东,李艳娇.施工企业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探究[J].科技创新导报,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