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科目: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收回。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