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的分类。
答:《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三种方式: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按国际通行做法,又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项在承包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填报单价,并据此签订承包合同,而实际总价则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单价计算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更单价。
固定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期间不因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包含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其中单价又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和纯单价。
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包含可调总价和合同单价的可调。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划分成直接成本费和承包方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发包方实报实销,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另外支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成本加酬金合同又分为: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成本加奖罚;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2.简述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格的原则和依据。
答: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1)根据国家统一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2)标底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3)标底应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或总概算(修正概算)价格以内。(4)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等。采用固定价格的还应考虑工程的风险金等。(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6)招标人不得以各种原因任意压低标底价格。(7)工程标底价格完成后应及时封存,在开标前应严格保密,所有接触过工程标底价格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主要需依据:(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规定。(2)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包括合同条件中规定由工程承包方应承担义务而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补充文件和资料。在标底价格计算时,计算口径和取费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取费等的要求一致。(3)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及招标时的设计交底,按设计图纸确定的或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基础资料。(4)国家、行业、地方的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执行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5)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6)工程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勘探资料,现场环境和条件及反映相应情况的有关资料。(7)招标时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台班等的市场要素价格信息,以及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性调价文件的规定。
3.简述编制标底价格的步骤。
答:标底价格的编制步骤:(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要勘察现场;了解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市场调查。(2)收集编制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设计文件、工程定额、施工方案、现场环境和条件、市场价格信息等。(3)计算标底价格;a)计算整个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用量;b)确定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分别编制人工工日及单价表、材料价格清单表、机械台班及单价表等标底价格表格;c)确定工程施工中的措施费用和特殊费用,编制工程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赶工措施费用表以及其他特殊费用表;d)采用固定合同价格的,预测和测算工程施工周期内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e)编制工程标底价格计算书和标底价格汇总表。(4)审核标底价格。
4.简述投标报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答:投标报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有:(1)复核或计算工程量:工程招标文件中若提供有工程量清单,要对工程量进行校核。若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则须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全部工程量。(2)确定单价,计算合价:确定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并按招标文件中工程量表的格式填写报价。计算单价时,应将构成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费用项目都归入其中。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应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其相应的市场价格计算而得。在投标价格编制的各个阶段,投标价格一般均以表格的形式进行计算。(3)确定分包工程费:在编制投标价格时需有一个合适的价格来衡量分包人的报价,需熟悉分包工程的范围,对分包人的能力进行评估。(4)确定利润:利润是指承包人的预期利润,确定利润取值的目标是考虑既可以获得最大的可能利润,又要保证投标价格具有一定的竞争性。(5)确定风险费:根据该工程规模及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可能的风险因素进行逐项分析后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费用比率。(6)确定投标价格:调整投标价格应当建立在对工程盈亏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可以通过采取哪些措施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确定最后的投标报价。
5.简述投标报价的策略。
答:通常,承包商可能会采用的投标策略:(1)不平衡报价。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在不影响投标总报价的前提下,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一些,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低一些。1)对能早期得到结算付款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等)的单价定得较高,对后期的施工分项(如粉刷、油漆、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价适当降低。2)估计施工中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3)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单价降低。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其单价提高些。5)对于暂列数额(或工程),预计会做的可能性较大,价格定高些,估计不一定发生的则单价报低些。6)零星用工(计日工)的报价高于一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工资单价,因它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价高些会多获利。(2)多方案报价法。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在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按原工程说明书和合同条款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可作某些改变时的另一个较低的报价(需加以注解释)。(3)突然降价法。在整个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先按一般态度对待招标工程,但等快到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使竞争对手措手不及。(4)先亏后盈法。如想占领某一市场或想在某一地区打开局面,可能会采用这种不惜代价、降低投标价格的手段,目的是以低价甚至亏本进行投标,只求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