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关系(掌握)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要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记):
(1)、依法成立;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之间相互区别的标志,场所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其他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它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与法人相比他的复杂性在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较为复杂。
例题(单选):合同法律关系是由( )三要素组成。
A.主体、客体、内容
B.当事人、经济行为、经济利益
C.法人、经济合同、经济权利
D.经济管理、经济协作、法律责任
答案:A
(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且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借款合同。
2、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等。
2004年考题: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定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活动
答案:C.
(四)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连接主体的纽带。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权利;2.义务。
例题(单选):构成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
A.主体
B.内容
C.法人
D.客体
E.权利和义务
答案:A.B.D.
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事实的概念: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二)、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三)、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三、代理关系(熟悉)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例题(单选):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监理工程师是以( )实施监理。
A.业主的名义
B.监理单位的名义
C.监理委托合同当事人的名义
D.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名义
答案:B.
(二)代理的种类: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需要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基础法律关系,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则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如果授权范围不明确.则应当由被代理人(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但是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是在被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承担的。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
(三)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
2004年考题:下列关于代理的叙述,( )是不正确的。
A.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决定是否有效
B.无权代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以撤销
C.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D.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