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采购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约定接受货物
合同签订以后或履行过程中,采购方要求中途退货,应向供货方支付按退货部分货款总额计算的违约金。对于实行供货方送货或代运的物资,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货物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约定为自提的产品,采购方不能按期提货,除需支付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延期付款的违约金之外,还应承担逾期提供时间内供货方实际发生的代为保管、保养费用。逾期提货,可能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也可能是已同意供货方逾期交付货物,而接到提货通知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去提货两种情况。
2.逾期付款
采购方逾期付款,应按照合同内约定的计算办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期付款利率一般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
3.货物交接地点错误的责任
不论是由于采购方在合同内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还是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将变更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通知对方,导致供货方送货或代运过程中不能顺利交接货物,所产生的后果均由采购方承担。责任范围包括,白行运到所需地点或承担供货方及运输部门按采购方要求改变交货地点的一切额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