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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辅导:城市居住区规划

  居住区规划任务与编制内容
  1.任务
  居住区规划的任务简单地讲,就是为居民经济合理地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卫生、安全、宁静和优美的环境。
  2.编制内容
  (1)选择、确定用地位置、范围(包括改建范围);
  (2)确定规模,即确定人口数量(或/及户数)和用地的大小;
  (3)拟定居住建筑类型、数量、层数、布置方式;
  (4)拟定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允许设置的生产性建筑)的内容、规模、数量、标准、分布和布置方式;
  (5)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对外出人口位置、泊车量和停泊方式;
  (6)拟定绿地、活动、休憩等室外场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7)拟定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方案;
  (8)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居住区规划任组成、规模与规划结构
  1.城市居住区的组成
  (1)组成要素:居住区的组成要素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2)组成内容:根据工业类型基本上可分为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
  (3)用地组成:居住区的用地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①住宅用地;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③道路用地;④公共绿地。
  除此以外,还可有与居住区居民密切相关的居住区(街道)工业用地。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
  
  (4)环境组成:居住区的环境可分为内部居住环境和外部生活环境。
  2.居住区的规模
  居住区的规模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
  (1)公共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
  (2)城市道路交通方面的影响;
  (3)居民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
  (4)住宅的层数对居住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都有很大的影响。
  居住区作为城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有其合理的规模。人口一般以5万人为宜,其用地规模应在50-100hm2。
  3.居住区的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有各种组织形式,基本的形式有:
  (1)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2)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其规划结构的方式为:居住区--住宅组团;
  (3)以住宅组团和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其规划结构方式为: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
  居住区规划任基本原则及设计观念
  1.基本原则、观念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是为居民营造“居住环境”。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和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由于社会需求是多元化的和人们经济收入的差异,以及文化程度、职业等的不同,对住房与环境的选择也有所不同,特别是当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人们可以更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居住环境时,对住房与环境的要求将更高。因此,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如何适应与满足各种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是一个十分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
  2.设计要点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充分体现居住环境的整体性、功能性、经济性、科学性、地方性与时代性、超前性与灵活性。
  3.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规划设计要满足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经济要求、美观要求。
  居住区规划任布局与空间环境
  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遵循下列原则:
  (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
  (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3)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
  (4)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
  2.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
  (2)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住区的污染和干扰;
  (3)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
  (4)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停车库等小建筑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
  (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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