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通常索赔的起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施工项目实施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的错误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7.与国家的政策法规有冲突而造成的费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