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安全方针目标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多人工伤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保证 涵洞施工时,工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三、安全防范重点 1、防风袭击事故 2、防机械伤害事故 3、防触电、雷击事故 4、防交通事故 5、防火灾事故 6、防环境圬染 7、防高空坠落事故 8、防坍塌事故 四、安全生产教育 1、认真贯切执行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规章,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及安全技术,并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安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3、针对本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有计划地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上岗证。 5、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合格证者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审。 6、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 7、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规章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坚持“三工”教育: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总结。此项工作由安全员负责。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施工道路平整、坚实、保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警告牌或明显的红灯示警。 3、现场生产、生活区按《消防法》规定应布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消防法》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按规定要佩戴好防护用品。 5、高空作业区域应布设安全网或防护栏。 6、高处露天作业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