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xx地区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新计项目[2005]2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xx县塔河治理项目执行办,招标代理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愿意承包本招标工程的企业法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