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xxxx地区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已由xx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以新计项目[2005]288号文批准改建,建设资金来源为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xx县塔河治理项目执行办,招标代理人是xx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愿意承包本招标工程的企业法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