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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目的

为有利于新华喀什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监理活动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相应的设计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等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华喀什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
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
负责组织新华喀什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解释本细则。
3.2项目监理工程师
协组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对开工、测量过程的质量控制、成果验收及应用等活动进行直接监理。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4.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的各方面准备。
4.1.1人员准备,施工测量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先导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工作的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在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
4.1.2测量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在施测前必须把所配置的测量设备的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
4.1.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标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同时拟定准备施测的方案,做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4.2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7天前,应将包括4.1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给监理工程师。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日内回复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三日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测量过程监理
5.1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5.1.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
5.1.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
5.1.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
5.1.4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
5.2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5.2.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鉴于施工单位当前的仪器状况和测绘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宜采用测距三角高程导线作为高程控制。
5.2.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
5.2.3水准点位同样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
5.2.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
5.3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审,经监理工程师审准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应尽力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万一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部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审准。
5.4施工放样测量
5.4.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上述经过审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经过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一律视为无效。
5.4.2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一律视为无效。
5.4.3施工放样测量精度要求:放样点位相对于邻近施工控制点来说,平面位置误差不大于±50mm,高程误差不大于±20mm。
5.4.5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5.5 工程计量测量
5.5.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是计量的基本依据,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不同,控制断面的选择要遵照:①必须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加密)控制;②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确定方案。
5.5.2 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都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
5.5.3 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具明确说明力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
5.5.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部,监理部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
5.6 工程竣工测量
5.6.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
5.6.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5.6.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
5.6.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6 测量质量控制
6.1 施工测量的工作一定要控制好测量工作的申报制度,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要进行监理检测,并做检测记录。
6.2 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都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复测。
6.3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要同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部审核或认证。
6.4 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认证。
6.5 对施工测量精度的要求见表一。
表一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序号
项目
精度指标
说明
内容
平面位置中误差(mm)
高程中误差(mm)
1
混凝土建筑物
轮廓点放样
±(20~30)
±(20~30)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2
土石料建筑物
轮廓点放样
±(30~50)
±30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3
土石方开挖
轮廓点放样
±(50~200)
±(50~100)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4
局部地形测量
地 物 点
±0.75
(图上)
相对于邻近图根点
高程注记点
 
1/3基本等高距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5
施工期间外部
变形测量
水平位移测点
±(3~5)
相对于工作基点
垂直位移测点
±(3~5)
6
隧洞贯通(相向开挖长度<4km)
贯通面
横向±50
纵向±100
±25
横向、纵向相对于隧洞轴线。高程相对于洞口高程控制点

7 其它控制项目
7.1根据工程整体安排情况,完成控制测量或每个单项放样测量后都要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测量报告。
7.2 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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