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做好水利工程监理的三控制
1 引言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 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 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中, 业主单位负责整个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费用支付、组织协调、指挥决策等。
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履行好监理职责,根据业主要求开展具体的监理工作, 并协助业主做好与工程有关的其它方面工作。在日常的施工监理工作中, 监理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监督上, 而应提倡监理工作的服务性, 采取“监帮结合”的原则, 从工程建设大局出发, 努力提高监理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 发挥监理人员管理和技术特长, 为业主和施工单位出谋划策, 从而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下面就笔者近几年来监理的工作实践, 谈一谈监理工程师应该如何做好工程质量监理。
2 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三大内容中投资控制是基础, 进度控制是条件, 质量控制是核心。因此, 工程建设监理必须抓住质量这个核心。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当前我国的水利建设监理往往都是施工阶段的监理。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进行控制与相互关系的协调处理。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 工程工期为重点, 施工质量为保证, 投资效益为目标”的原则,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及时协调工程进度、质量与合同支付的关系, 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的实现。
2.1 项目监理机构的构成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机构组建有着密切的关系, 必须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和工程地点的周围环境予以综合考虑。
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项目监理机构, 除应有一个好的总监外, 组成人员也要精干, 并且业务水平较高, 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而如何在监理内部进行合理分工, 明确各人的岗位职责, 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管理的角度还是增强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调动工作积极性角度来说, 都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又值得认真做的事, 只有分工明确, 监理人员各尽其能, 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也只有充分了解到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特长与不足之处, 在权力上予以适当控制, 才能避免监理工作失误, 规避监理工作风险。例如, 同样是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 有的人来自施工单位, 适合现场监理, 在工程现场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但却不习惯记监理日志或发监理通知单, 使得监理工作无记录; 有的人来自设计单位, 善于理解设计意图, 勤于书写而疏于实际操作, 对于施工方法知之甚少。这就要求总监根据各人的不同专业特长, 分配其不同的工作, 明确其职责范围, 并在其专业薄弱处予以弥补, 使得监理机构总体监理水平保持在较高的水准, 以适应当前水利监理工作的需要。
2.2 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2.2.1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高智能、技术密集型的产业, 也是一项实践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行业, 其效果的优劣, 关键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因此, 要求监理工程师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 至少应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知识, 再通过学习, 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经济、法律、计算机应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成为工程建设的复合型人才, 并持续进行知识更新, 才能胜任和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
人的素质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人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身体素质等。具体表现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 熟悉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严格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行事; 熟悉监理业务和专业技术、知识全面、经验丰富; 具备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思想; 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责任心强, 能吃苦耐劳, 有团队精神; 身体健康等, 即综合素质要求较高。
2.2.2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之一是要体现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 因此, 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都有严格的要求, 并在有关法规里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 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 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按照国家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
2.2.3使人信服的能力
监理工作并不是完全与“物”打交道, 而多是与“人”打交道, 如果没有能使人信服的能力, 其监理规划、建议、指令、审核意见和处理问题的办法等, 就很难得到支持与贯彻执行, 监理工作也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具备本专业技术和知识外,还要学习了解法治, 了解经济合同法、仲裁法, 建设监理规定, 有关合同条款及法律法规。所以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外, 还必须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 勤于调查研究和善于沟通的工作方法, 且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做到遵纪守法, 公正廉洁, 尽职尽责。以建设监理法规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法律法规为监理工作的后盾, 热情为工程建设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的威信, 使监理工作保持顺畅和取得成效。
2.2.4预控问题的能力
监理工作的主要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和国家利益。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往往是没有明显先兆的, 一些侵犯对方和国家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多是在隐蔽状态下进行的, 有时还会给监理人员以假象。因此如果监理人员犯糊涂, 事先没有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 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那就会产生更大的麻烦, 最终不得不承担更大的责任。
由于人为的或施工机械(设备) 故障、使用劣质材料等原因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问题, 如得不到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 就会对工程质量造成隐患或对机械设备造成损坏和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俗话说,“防患胜于抢救”。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 预先指出来不使其发生, 比事后补救要好得多。要能做到预控, 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监理预控不仅有宏观上的预控, 即在大问题上不违反原则, 符合规程规范, 还要微观上注意到每个细微环节。坚持策划在先, 预控在前, 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作为控制重点, 对工程施工管理实行监督。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多发病”、“常见病”, 应作为监理工作的预控重点, 要尽可能多的事先想到一、两步, 预料到将可能发生什么问题, 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体现监理工作特点, 使监理人员真正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2.2.5协调关系能力
监理工程师要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 除了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 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工作经历以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 准确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依据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及国家计委、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项目建设所作的批文批示和建设各方签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和协议。
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 融洽各方关系, 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有利于后续工程的进行。
2.3 质量控制原则、任务、程序和方法
2.3.1质量监理的原则
工程建设监理在其监理活动中应始终坚持: 质量第一, 用户至上; 坚持质量标准; 坚持以人为核心; 坚持以预防为主; 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要以主动控制为宗旨, 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以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主动控制为途径, 监督其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质量保证作用; 严格掌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分包工程; 严格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 对未经工程建设监理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 且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3.2质量控制的任务
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 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的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但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 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 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力, 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监理人员应根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规格和质量的检查工作, 核查其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 确认其质量; 对检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绝不允许用于工程, 并责令承包单位及时运出施工现场; 检查施工机械、机具完好性, 看其是否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 检查施工质量, 特别是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参加单项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 做好质量签证工作, 行使质量监督权和否决权; 开好质量协调会, 协助业主处理好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2.3.2.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 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 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 并注意其有效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并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认, 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 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在设计交底前,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 进行签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 按专业、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并报总监审批后, 组织实施。
总监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 最后由总监审定。
2.3.2.2 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 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 主要抓住事先指导, 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 一切以书面为根据, 做好提前预控, 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 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 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 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 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 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 审核材料的现场实验和复验报告, 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 报告, 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 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 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 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 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机构, 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 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 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 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并负责起草会议记要,并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3.2.3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按(现行) 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 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 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 合格后予以签认; 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电器、设备调试等项) , 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 。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 工程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 整改完毕签署工程竣工报验, 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审核签认。
2.3.3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是工程实体形成的过程,也是工程质量目标具体实现的过程。工程建设监理应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对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使工程质量的形成处于受控状态。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是在施工程序基础上形成的,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就能使施工过程中各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只有在受控状态下才能把握住施工过程中活动脉搏, 适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在施工阶段全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 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监理程序可归纳为三大类。
其一, 为运行管理程序, 主要为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之间联系及管理流程, 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其二, 为监理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程序, 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及其传递途径; 会议协调; 各种监理业务处理程序; 资料的分类、整编、归档, 各层次人员岗位职责; 建设各方的关系及其处理。这些程序运转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 它是做好监理控制工作的内在因素, 内在的根本保证。凡是成功的项目管理必须有一个高效率的质量组织体系, 质量体系的优劣除反映在人员素质、专业配套、组织结构运转、效果可衡量性外, 重要一条就是组织可控性, 可控性依赖信息传递畅通, 信息传递、反馈的途径就是程序。内部可控程序无疑来自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 纵向体现命令源, 责任与权限控制; 横向保证职能部门配合协调和信息流程。
其三, 就是围绕监理任务落实制定的外在控制程序, 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进度控制程序、支付结算控制程序、信息管理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索赔、工程变更、施工分包队伍审批、竣工验收等程序。这些程序是监理控制程序的核心与关键, 它在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保证先后开展顺序和衔接, 保证监理监控不漏监, 同时这些控制程序都在相应的系统中制约了系统的行动, 保证各个系统在受控状态。监理工程师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基本控制程序才能做好控制工作。
2.3.4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检查方法有:见证、旁站监理、巡视、平行检验, 具体视工程项目的重要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确定采用的方式。对工程的重点部位、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等可设置质量控制点或待检点。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 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 、试验法(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 。
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三大员” (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的情况, 根据各人弱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以防发生重大过失, 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施工员、质检员、现场安全员到位, 逐步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改变施工质量只靠监理工程师管理的被动局面, 提高工程质量一次报验合格率。用辨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用公平、公正、客观, 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矛盾。当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发生矛盾时, 要求承包单位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 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 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实现。
在施工过程中, 监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 事后控制为辅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 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 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针对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 阶段性向业主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2.4 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 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 认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 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单位及时解决好设计不完善的问题, 以防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和施工单位索赔。
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 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监理员负责复核或在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 并签发计量凭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 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总监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审核签署支付证书,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下达工程变更令, 处理索赔事宜。
2.5 进度控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是实现进度控制的前提, 但是计划编制者很难事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估计得准确无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由于某些影响进度因素的干扰, 往往会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存在偏差, 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必要的监测手段, 及时发现产生偏差的原因, 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 调整实际进度。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 应依据合同分析原因, 理清责任, 再采取措施。如仍不能按时完工, 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经发包人批准后, 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确保工程按预定计划完工。
3 工作体会
监理企业是一种依靠企业信誉求生存求发展的行业。要维护企业信誉, 必须有一批具有献身精神和高度责任心及较高的专业素质、懂法律、会管理的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足够的施工管理知识, 必须熟知国家颁发的建设法规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和经验。同时要具有一定水平的行政管理知识和和管理经验, 学会合同管理、经济管理, 熟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熟悉设计文件, 熟悉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管理规范和监理文件, 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认真履行职责, 正确运用权限, 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平不断提高。
监理工程师应着眼于“理”和“服务”。“理”即理顺协调关系, 相互理解, 尊重事实, 以理服人, 合情合理。“服务”具有双重性, 即在为业主提供高水平专业服务的同时, 也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要在技术上和施工组织管理上为施工单位出谋划策, 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只“卡”不“帮”, 只会加剧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对立, 影响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结 语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 影响工程质量因素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对影响工程质量4MlE(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 因素进行控制,运用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影响因素尽可能的消除。
水利工程监理和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大同小异。小异之处在于水利工程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 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够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
我国加入WTO 以后,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面临着监理能力、监理技术、资本市场、工程法律、监理人才等方面的激烈挑战。为此, 我们必须要加强行业内部的学习, 强化法制意识, 努力按国际惯例办事, 在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下, 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方面的监理工作, 力争使水利工程监理行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