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2)本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厂建设监理合同; 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各种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5)监理信息的工程项目划分,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业主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