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施工中必须进行科学的组织,严格的管理,协调好各方的工作,以实现既定的总体目标。整个施工为大范围内分区,各区内分施工段,实行大流水与小流水施工相结合,以具体施工步骤、施工程序为主线,分阶段,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进行控制管理。整个施工分为五大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施工准备阶段。重点做好场地交接,调集人、材、物等施工力量,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图纸会审,办理开工有关手续,做好技术、质量交底工作,目标是充分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第二阶段:基础土方开挖前和基础施工阶段。由于工程刚开工,此阶段主要是组织、协调,使施工尽快趋于正常,抢晴天,做好现场的排水工作。 第三阶段:园林景观施工阶段,此阶段为工程施工的重要阶段之一。 第四阶段:园林绿化种植阶段,园林景观基本完成一段后,马上开始绿化施工,园林苗木种植,草坪种植等。为使工程如期竣工,实行交叉作业。 第五阶段:收尾阶段。此阶段为工程全面收尾阶段,为工程竣工的关键阶段,重点要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保证计划工期内完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 土建工程 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工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2、土方工程施工中,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放在基坑边缘。 3、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4、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二)钢筋工程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绣。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4、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5、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三)模板工程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2、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3、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4、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模板拆除时,不应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四)混凝土及砂浆工程 混凝土: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环境保护的规定。 3、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4、拌制混凝土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混凝土的浇筑顺序遵循由远而近的原则,混凝土按先竖向结构后水平结构的顺序分层连续浇捣。 6、混凝土的下料方法:在浇筑竖向结构时,下料管的出口应离横板内侧面不小于50mm,且不得在同一处连续下料,应在2~3m范围内,水平移动下料,且宜垂直于模板下料。 振捣混凝土时,振动棒移动间距400mm左右,采用快插慢拔。振捣时间宜15~30S。 7、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量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8、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9、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0.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时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拌制砂浆采用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3、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成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