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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摘要】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属于事前控制阶段,招投标阶段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以及工程结算的基础和前提。本文笔者结合目前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中造价控制的现状,对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提出了个人观点,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引言: 自从我国推行招投标制度以来,市场交易行为更加规范化,市场竞争机制趋向透明化,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大大提高了各种生产资源的利用率以及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但是,在市场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缺乏经验等因素的影响下,建筑招投标管理中造价控制越来越重要,为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控制好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既是设计阶段实现控制预算的目的,又是建筑工程投资的规模核实依据,还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阶段之一,直接影响今后的工程施工和竣工之后的结算。 
  1、实施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高效手段,实行公平合理的招投标,是通过竞争后,使承担的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并合理的安排项目计划,进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通过招投标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比较合理,也可以说招投标也是基本建设范畴的一种新的经济承包制。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有明确的透明度,使招投标单位思想明确,对招投标工作放心,而对一些不利的招投标因素实行限制,真正的体现了在经济市场实行公平竞争,把真正有技术力量和工程项目建设中有雄厚的技术力量,质量意识比较强的、素质比较好施工单位,并且有相当的工程建设经验的单位招标进来,使建设项目招投标有一个良好的基础。根据目前建筑工程具体的招投标情况,只有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造价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有效地推动建筑行业稳定健康的发展,这样才能真正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为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保障。 
  2、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 
  建筑企业招投标的造价控制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的提高竞标工作和建筑项目的施工效率及质量,但是在目前的形势下,控制招投招标造价将面临以下诸多难点。其中主要是当前建筑市场的未规范化以及市场行为的缺乏,导致建筑企业在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中出现很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范以及不公正的现象。 
  我国2000年开始实行的《招投标法》,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并界定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评标专家的具体地位,从而在理论层面上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民主化、公开化以及透明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业主对于竞标项目的直接或间接干预。可是在当前实际操作中,评委会通常只依据有关评标规则进行评标,而且评标的时间比较短、工程的实际情况很难由招标文件充分详尽反映出来,对投标文件的分析和评估一般流于形式,不够充分以及不具系统性。而当很多投标方为了自身利益或为了中标,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也出现了许多不规范行为和不公正现象。恶意降价,低价竞标,在最终结算时高价结算,扩大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和单价;在中标后采取某些不合理的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通常为隐蔽工程),提高工程的结算价格;采取非正常的手段来追加费用以降低成本,甚至使用低劣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等手段。 
  3、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3.1编制通用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标书格式 
  招标文件作为保证整个招标阶段顺利进行和监督招标工作的的重要文件,所以,进行招标文件策划时必须收集充足的数据资料。普通的招标文件必须包含参与招标的相关规则和规定、如何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定和审核的细则、签订合同的一系列款项,而特殊的招标文件则需要包含的更多相关规则和规定。另外,在招标文件不能出现含糊不清的词汇和描述,务求精准而清晰明了。最后是关于建材上的细则要足够清晰明了,并且在一些其他规定条款中,出现争议项,要进行调和,争取做到没有任何异议。 
  3.2编制相关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的基本根据,所以对其有相当高的计算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需要经过多次计算和审核,尽可能的达到不漏不重,,以免出现以下类似的问题:工程量计算失误会导致投资以及预算控制的困难。因为合同的预算一般是以投标报价加上合适的预留费为依据所确定的,另外还会致使项目管理中的预算控制以及预算追加的难度加大、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会由于工程量的错误而增加。承包商通常采用的是不平衡报价,因此在合同发生设计变更时,工程量也会出现相应的增减,工程师此时必须要和承包商及业主就新的单价进行协商确定,对所变更的工程进行计价。 
  3.3在评标中应用CTSC建筑工程自动评标软件 
  评标是招投标业务中最为关键的环节。由于评标时间短,仅仅考虑总报价,导致评审的标准较低,反映的特征不够全面,不具有代表性,不能反映投标人真实报价的准确程度;而且专家评委的判断完全是依据经验来进行模糊判断,无法提供准确的判断参数,大量的手工操作使得评标效率难以提高。虽然有少数的地区尝试使用计算机辅助分析商务标数据,但未形成有效、可靠的评审系统和方法。而在施工工程招投标业务中使用CTSC建筑工程自动评标软件进行评审的建筑企业,基于工程量清单的招标和投标报价,通过对投标人的各种报价数据进行全面核算、分析和比较,筛选出最优的商务标,选择合理中标人,其评审结果通常相对科学合理并且可预见。 
  3.4加强造价监管力度 
  造价监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的设计概算的审批要严格控制,尤其是在国有资产或者是国家融资的项目中,确保国有自然的合理化使用,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虽然造价监管部门不直接参与招投标工作,但是却是招投标的关键,造价监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概算往往就是建设单位也就是招标单位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是标底编制的重要依据,而对于施工单位也就是投标单位来说,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造价监管部门还要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杜绝投标单位低于成本报价,以牺牲工程质量来换取成本的平衡,对于建设单位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而选择此类投标单位的现象要严格加以控制。 
  3.5重视招投标前期工作 
  不论对于招标单位还是投标单位,在正式的招投标之前都需要进行详尽的前期准备工作,招标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量清单来确定工程的设计概算,并将设计概算报送造价监管部门审批,并以获批的设计概算为基础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者是标底。作为施工单位更是要注重前期的准备工作,根据招标单位发布的招标信息和设计图纸来分析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并且根据自身企业的施工定额来编制投标报价。 
  结束语:综上所述,相关建筑企业必须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采取合法、科学、有效的措施,以节约工程成本、降低工程造价、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而使我国工程造价领域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谢莹盈.施工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风险分析与对策[J].建筑经济.2007(S2) 
  [2]徐程.高校修缮工程审计应在招投标阶段提前介入[J].建筑.2009(17):112. 
  [3]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指标[J].中国招标.2013(15):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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