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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造价管理

摘要:文章分析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日益完善,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势在必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这种计价方式和计价过程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一,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不同于以往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价差,最后再计取各项费用,才能知道工程费用。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 
  第二,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波动较大的因素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就充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标、投标双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价,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第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炼内功,降成本,提效益。有效地避免了个别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的编制水平、素质的差异而造成工程量计算偏差,从而使评标、定标工作在量的方面有一个共同的竞争基础。在招标过程中把施工图纸发给个投标单位,以各自计算的工程量为准的方式,虽说对招标单位来说,能减轻许多工程量,但对投标单位来说,常常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要计算工程量,还要考虑确定投标单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加上要承担工程量计算偏差的风险,招投标实际上有失水平。工程量计算的偏差,对于工程总造价影响很大,利用定额编制预算进行招投标,实际上主要是考核各投标单位预算员的编制水平,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整体的综合实力。 
  第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因为投标过程往往是多家单位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而中标单位仅是一家,未中标单位各项支出亦无法得到补偿,造成社会劳动资源的浪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不仅能够缩短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 
  第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第六,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促进建筑市场化的重要途径。过去工程造价以定额为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筑市场改革,将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这样国家控制量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价格也逐步走向市场化,这是定额改革的第一步,此后建设部在1998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工程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所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具有以下优点: 
  (一)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市场定价” 
  它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合理降低工程成本,而传统的定额计价的本质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法定化的政府定价制度。因此,很难准确地反映建筑产品价格。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了企业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不但存在着国内竞争,而且还面临着国际竞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强化竞争意识,敢于竞争,扬长避短,这不仅是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竞争,同时也是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管理方面的竞争;进而充分体现施工企业的优势、特点和自主性,对促进和提高施工企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只有那些高效、质优、价低的施工企业才能形成利润空间,才能被市场接受和承认。因此,工程量清单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 
  (三)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达准确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追加工程造价。 
  (四)工程造价,人才为本 
  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多能”的复合人才,来充实企业。这就刺激了从业人员要炼就终身学习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懂得国际工程造价操作理论与务实,技术综合能力强。只有这样的专业人才才能善于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和行业振兴的必备人才,这是保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条件。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招标单位,由于编制人员水平及图纸深度影响,工程量计算不可能做到100%准确,常常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有偏差带来工程量复核等大量工作,这就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和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的工程量复核都提出更高要求。与此相适应的是,目前我国各地已建立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拥有相当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良好的计算手段。同时,作为独立经营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对其编制的工程量负法律和经济责任。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考虑将其收入的一部分用来参加技术风险投保,这样,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就可以合理分摊。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量由招标单位提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很大,调整实际工程量的比例也会增大。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对工程进行严格控制,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施工合同管理也将与国际管理接轨,应严格按照FIDIC条款执行。 
  为解决清单编制和工程结算偏差问题,也可以在合同承包方式中考虑,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与业主必须进行工程量复核工作,复核后经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后,以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的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即在没有设计变更和有关政策性调整时,工程造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这样,既能避免因招投标过程中时间紧造成的工程量计算偏差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减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造价索赔,同时也方便了工程结算。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因应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报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这些都应引起业主方的高度重视。 
  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与传统的计价方法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计价方法更趋合理、准确、有效。因此,制定适应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的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的政策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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