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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的概算及经济评价

1.工程概算指标

  1.1工程投资概算表

  对于堤防工程而言,工程概算投资的指标分为: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占地补偿费和环境保护投资。注意,小型堤防工程一般是不包括通常工程里面的机电与安装投资和金属结构投资的。而静态总投资需要单独划分,最终应附上详细的工程投资概算表。

  1.2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对于主体工程的主要工程量一般为:石方明挖、石方明挖、土石填筑、混凝土工程和砌石工程。应附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1.3主要材料量汇总表

  主体工程主要材料量一般为:水泥、碎(卵)石、砂、条石、炸药、汽油和柴油,应附主要材料量汇总表。

  2.概算编制原则及依据

  2.1工程概算编制的规定及办法

  (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2)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发布《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3)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4)各省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5)各省市物价局、发改委、建设委员会的《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6)各省市物价局、财政局的《重新核定水利部门行政事业行收费标准的办法》。

  (7)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2.2人工工资标准的确定原则及依据

  堤防工程属防洪及引水工程,地区类别按六至十一类工资区计算,其中工长:4.42元/工时,高级工:4.07元/工时,中级工:3.47元/工时,初级工:1.94元/工时。

  2.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水泥从就近出产合格水泥的厂家购买,原价按出厂价计算。砂石料从当地料场购买,原价参照市场综合价计算。

  材料运输费用按当地市场综合价计算。

  材料采购保管费按3%计算。

  2.4主要设备价格及施工风、水、电、单价

  主要设备价格参照市场综合价计算。

  施工用风: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资料,现阶段堤防工程施工用风单价一般为0.15-0.20元/m3。

  施工用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资料,现阶段堤防工程施工用水单价一般为0.90-1.20元/m3。

  施工用电: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资料,现阶段堤防工程工程用电一般为场外供电,用基本电价加输变电损耗及设施摊销费后计入工程电价。用电单价一般为0.70-1.00元/kwh。

  2.5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税金

  对于小型堤防工程,其费率一般为:其他直接费为2.3%。现场经费:土石方工程为4%,砌石方工程为4%混凝土工程为8%,灌浆及锚固工程为7%,其他工程为5%。间接费费率:土石方开挖为6%,砌石方工程为4%,混凝土工程为4%,灌浆及锚固工程为7%,其他工程为7%。企业利润为5%。税金为3.22%。

  2.6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

  按编规并结合已成工程经验计列。基本预备费按工程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5%计取。这些都应在后附表中体现。

  3.社会效益

  堤防工程建成后,必须显著提高场镇的设防标准,并满足《防洪标准》(GB50210-94)要求,真正起到了防洪保安作用,稳定当地社会的民心,同时美化规范场镇,符合场镇长远的规划发展,要有利于吸引更多、更好的外来资金投资建设当地场镇,要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4.经济效益分析依据

  经济评价的依据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8L72-94);水利部颁发的《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与评价规范》(SL206-98);国家和地方现行财税政策;堤防工程概算总投资额。

  国民经济评价中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由投资概算静态总投资调整得来,即概算静态总投资剔除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扣除计划利润及税金后的固定资产投资。

  5.国民经济分析与评价

  5.1年运行费的计算

  年运行费包括工程维护费、材料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及其他费用。参考水利部1995年颁布的水利堤防工程年运行费率标准的规定和各省市类似工程确定。

  (1)工程维护费:按建筑工程投资的1%计算;

  (2)工资及福利费:按工程管理人员人数,职工工资每人每年的工资数,且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分别按工资总额的8%和17%提取。

  (3)其他费用:按以上(1)和(2)费用之和的15%估算。

  5.2流动资金的估算

  流动资金是维持工程正常运行所需购置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和支付职工工资的周转资金,参照类似工程分析确定,流动资金按年运行费的10%考虑为1.2万元。流动资金在工程发挥效益时投入,并于计算期末一次回收。

  5.3固定资产余值

  堤防工程一般在计算期末已无固定资产余值。

  5.4防洪效益计算

  堤防工程建成后防护对象有场镇、工矿企业、市政道路等设施。随着场镇国民经济迅猛增长,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的效益增长相当快,效益增长率平均暂按5%估算。

  5.5整治河道、水土保持的效益计算

  堤防工程建设后将使岸线变得平滑顺畅、岸坡稳固牢靠,对固化河道、稳定河势有积极作用。一般可估计每年将减少约40%的泥沙冲向下游,清淤可按40元/m3计算每年减淤产生的效益。

  5.6经济效果分析

  现阶段可以2007年初为基准年,正常运行期取50年,社会折现率同时采用12%和7%计算。在经济计算期内,效益增长率均暂按5%计。对于国民经济指标,按规范要求应提供:内部收益率EIRR≥7%、社会折现率分别为7%和12%时的经济净现值ENPV≥0、社会折现率分别为7%和12%时的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1。

  如果以上指标均能满足要求,那么该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就是合理、可行的。

 5.7敏感性分析

  以效益费用单项指标浮动和两项指标同时浮动,浮动幅度分别为-15%和±10%进行,在计算中,如果费用和效益指标在考察范围内单独浮动或同时浮动,各项国民经济指标均能满足规范要求,那么,该工程就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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